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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得分居全省前列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1-20 09: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对2016年度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进行了通报。各地市政府得分由高到低分别为:西安市80.98、咸阳市77.63、铜川市75.01、杨凌示范区74.81、安康市73.54、宝鸡市70.67、延安市69.92、商洛市69.85、韩城市68.23、榆林市67.60、渭南市64.17、汉中市63.62、西咸新区50.09,铜川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位列全省13个市(区)政府第三名。本次评估是由省政务公开办委托陕西省社科院作为第三方,对全省各地市、省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客观评估。46个省级部门得分前五名分别为:省环保厅90.47、省公安厅82.35、省住建厅80.79、省交通运输厅80.57、省文物局79.58。
  本次评估主要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6个方面:平台建设情况、权力运行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回应关切情况和组织保障情况。其中,在平台建设方面,我市得分8.875分,名列全省第二;权力运行公开情况总体较好,决策公开、权力清单公开、服务公开得分较高,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的力度还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公开情况参差不齐,尚需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回应关切和组织保障方面做得较好。
  本次评估,除了将各地市政府和省级部门作为评估对象外,还随机抽查了全省36个市级政府部门和31个县级政府,其中包含我市3个市级部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和3个区县政府(王益区、印台区和宜君县)。所属区县、部门各占10%权重,本级政府评估总分占80%权重,加权后我市总得分71.08,位列全省第四。
  评估报告中有4处对我市单独提出表扬,分别是:我市在国务院政务公开要点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公开本地区要点,反映及时迅速;我市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标注了有效期,而其他地市没有标注;我市棚户区改造信息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比较完整;我市社会救助信息公布全面及时,取得单项满分。


网络编辑:张妮
信息审核:张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