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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发布时间:2019-08-31 20:2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截至2019年8月31日12时,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铜川市生态环境信访件81件,现将第12批交办的6个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06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区铜煤二号小区,水仙居1号楼商铺楼顶,长期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前期已向绣园物管中心反映过此问题,但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已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

新区

经查,新区铜煤二号小区水仙居1号楼商铺楼顶东边拐角处乱堆放有沙子、水泥,且楼顶有砂石等杂物,表层保洁不到位。新区建设局对现场检查情况做了记录,并向物业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属实

一是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2019年8月29日中午物业公司投入人力,对垃圾进行清运,对楼顶进行保洁,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要求物业公司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在单元门张贴禁止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的通知,引导业主自觉将垃圾分类投放。三是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乱堆建筑垃圾、乱扔生活垃圾及时制止,并及时清理。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2 

受理编号06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区正阳路街道世纪花园社区袁家村阳光汽修厂北侧,水渠污水脏,恶臭难闻,长期没人管,已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居住。

新区

经查,此问题位于袁家村西南侧,长虹路东侧,南距恒春路约50米。长虹路修建前,村内居民排水向南侧流入污水点东侧涝池。1991年前后,新区建设长虹路道路工程,路基高于原农房地基,村内排水无法接入,继续自然流入污水点东侧涝池。2003年,新区新建恒春路(袁家村南侧断头路)时,征用了污水点东侧涝池,原污水渠道再无法排放。加之周边居民在老庄基地建房升高地基,该污水点地势较低且属集体土地无建筑物,导致污水流向此处,加上雨水聚集等因素,形成污水点,污水约5立方左右,产生恶臭气味,影响环境和周边居民。

属实

一是正阳路街道办事处正在采用机械清理现存污水,由于污水存在时清时排现象,经与村上商议,安排专人对此处进行监管,存水达到一定量,就立即着手进行处理。二是要求正阳路街道办事处世纪花园社区(袁家村)定期对新产生污水进行清理。如遇大雨,可临时用污水泵抽取积水,用软管导入城市雨水管网井口。三是下一步待涉及该村的城改项目实施时(该村已于今年3月列入棚改计划,待资金到位将进行整村拆迁),从根本上统筹解决相关问题。

 

3

受理编号06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在新区东环北路,成家汽修隔壁,董家坡村民董来正,8月23日至24日在原已封存的垃圾场内,继续非法倾倒垃圾,(一车垃圾500元)。投诉人诉求:希望有关单位封闭垃圾场。

新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问题地点为新区崔坡村董坡组村民自有地,由董某和其亲属日常管理,该地块现用于停放车辆,现场地面平整,场内堆有约5立方黄土和碎石未覆盖,沿沟边栽植封堵倾倒口的11株泡桐完好,原封堵纱网破损不完全,沟坡处有破碎路面等建筑垃圾,并有新倾倒黄土痕迹。经现场核查和与董某谈话取证,本人分别于8月23日、8月24日两天,用农用三轮车,在上午11时左右倾倒了两车黄土,目的是为下一步绿化沟坡做覆土,没有收费行为。

属实

一是新区咸丰路街道办针对情况,下发《现场检查意见书》,要求其立即用铁丝网对倾倒口进行彻底封堵,并对沟坡播散草籽绿化,覆盖因在沟坡处而无法清除的建筑垃圾,适时在沟边补植绿化树木,并对场内堆放黄土和碎石堆防尘全覆盖。目前,董某已用铁丝网彻底封堵倾倒口,场内裸露黄土和碎石堆已防尘覆盖,沟坡草籽绿化与补植绿化树木将在近期治理到位(雨后待土壤湿润将进行草籽播撒)。二是安排咸丰路街道办事处崔家坡村落实专人盯死看牢,督促进一步绿化沟坡,加强日常网格化巡查管理,严防倾倒垃圾,发现涉环境违法问题,立即上报予以查处。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4

受理编号06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区长虹南路五官医院工地施工,晚上一直施工到第二天早上,噪声很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前期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因有晚上施工许可证,未处理。

新区

经查,五官医院建设项目位于铜川市新区长虹南路与鸿基东路十字西北角,施工单位为陕西建工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近期因生产工艺要求分别于2019年7月12日22时至2019年7月13日6时、2019年7月19日22时至2019年7月20日6时、2019年8月3日22时至2019年8月4日6时、2019年8月26日22时至2019年8月28日6时办理了4次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申报审批,其他时段未发现该工地有夜间施工情况。

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的规定和第六十三条第四项:“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的规定,该公司因生产工艺要求(混凝土浇筑)在夜间施工前已向有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申报审批,并张贴公告告知附近居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5

受理编号06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区阿堡寨村中学围墙有个煤场,煤堆紧靠学校围墙,给围墙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大量散煤在这里流失,给附近环境造成很大影响,该煤场无经营许可证,望引起重视,不能敷衍了事。

新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问题地点为申河村阿堡寨组,与阿堡寨村中学西侧围墙紧邻,现场有对外称重计量地磅一个,无烟煤约20吨左右,无烟煤对外销售,无煤炭经营手续,经营者为申河村阿堡寨组村民杨某。

属实

一是杨某无烟煤销售点于8月29日开始清理现存煤,截止目前剩余未清理余煤约10吨,8月31日下午17时前将剩余存煤全部清运完毕,限时清理不到位将上报执法单位立案查处。二是申河村做好督促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清理,并全面做好排查,加强日常网格化巡查管理,发现涉环境违法问题,立即上报予以查处。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6

受理编号06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区金鼎路长丰市场万豪酒店后面巷子拐角处,长租房居民乱扔生活垃圾,气味难闻,特别是下雨天,污水到处乱流。前期已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未回复处理。

新区

经查,现场未发现有乱扔生活垃圾。通过深入调查,具体情况为:在接到铜督专函〔2019〕38号之前,市网上群众工作部交办工单(0074号)也反映了此问题,市城市管理执法局8月28日转交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进行查处,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接到交办单的第二天(8月29日)上午现场察看时,未发现乱扔垃圾现场状况,经对周边群众询问、反映8月28日下午,此处乱扔的生活垃圾已由住户自行清理。

属实

一是加强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宣传,提高市民素质,增强市民群众维护城市环境的自觉性。二是落实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增设垃圾收集容器,方便周边居民,确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进行从严处罚。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铜川市时间:2019年8月16日-9月3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9-8100170,邮政信箱:铜川市第000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网络编辑:张泽
信息审核:张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