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26号)及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铜人社发〔2017〕121号),经铜川市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张勇等12名企业在岗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现公示如下:
铜川市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