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铜川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0]13号)文件精神,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延长失业保险支持铜川市企业转型升级稳岗政策的意见》(陕人社函 [2018]119号)文件规定,拟确定全市以下21 户企业为2018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25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的,请以真实身份向失业中心反映。
受理电话:0919-3588891
附:补贴单位名单.xls
铜川市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 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