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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更换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0-07-17 16:4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书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19〕72号)要求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全市药品零售经营单体店及连锁门店所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更换为新版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更换范围
  全市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单体店及连锁门店。
  三、工作流程
  (一)各药品零售企业登录“陕西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账号登陆进入,首先进入企业认领,具体操作详见系统内的操作指引。
  (二)按照操作指引的步骤进行补办业务申请,在“补办原因”处填写“旧证换新证”。提交申请后,携带申请表、旧版《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8号窗口办理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于8月31日前申请换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业务的,将发放新版证书,不需另行申请补办业务。
  (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补办业务后,对已在网上提交旧证换新证的现场办理,打印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申请换发、变更业务的,按相关要求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新区管委会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在系统内落实企业监管认领,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并按相关办法实施监管。
  (二)自公告之日起,药品零售企业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业务时,须先在系统上申报,然后到窗口提交纸质资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将全部使用新版证书,不再发放旧版证书。
  (三)企业登录系统后在认领操作中发现企业信息不存在的,按照操作指引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联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企业信息添加。
  (四)为有序更换证书,连锁门店(总公司管理的单体门店)办理补办业务,由连锁总部(总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其他单体门店办理补办业务,在提交申请后及时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
  (五)企业在申报端办理业务时,遇到任何有关系统的问题可加入QQ群:1047632833,或拨打电话029-62288372联系技术支持咨询。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919-3158023、0919-2839372(窗口)。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5日        

网络编辑:毛鑫刚
信息审核:张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