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铜川市新康惠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新区六分店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铜川市新康惠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新区六分店;
注册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长兴路2-105;
仓库地址:无;
法定代表人:冉新岗;
企业负责人:李小娥;
质量负责人:杨锋;
经营方式:零售;
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饮片;
许可证编号:陕DA9191312。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19-3158015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7月2日
网络编辑:毛鑫刚
信息审核:张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