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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铜川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02 17:4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政协各位委员,参加市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将于2019年召开。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切实发挥提案在促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政协铜川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工作实现“三个转变”的要求,从今年10月份开始,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进行提前征集,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精心选题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提案工作的核心要求。提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落实“五个扎实”“五新”战略任务和加快“三个经济”发展,以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为主题,紧盯建成西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的目标,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课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选题。
  各位委员和各参加单位要深刻认识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对铜川发展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委员职责,认真谋划提案,积极为铜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贡献智慧。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提出提案:
  1.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构建具有新时代特征、铜川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2.以建成西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为目标,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助推我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
  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农村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4.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和提升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5.以发展全域旅游、建设全景铜川为抓手,推进旅游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供给升级。
  6.以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县域综合实力,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7.聚焦脱贫攻坚、就业增收、教育均衡发展、社会保障、提升健康服务水平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心尽力做好民生工作,持续增强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8.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铁腕推进治污降霾,加快建设美丽铜川。
  9.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10.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制度化发展,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发挥组织优势、集体优势和专业优势,围绕熟悉领域,精心谋划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提案。要注重围绕民主监督内容提出提案,既要研究当前发展的现实问题,又要着眼发展、超前思考。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调研协商的基础上,确保提出的提案情况清楚,反映问题真实客观,建议具体可行,着力推动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二、遵循条例、提高质量
  根据《政协铜川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应符合以下基本规范:
  1.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2.须一事一案,语言精炼,简明扼要,每件提案以1500字为宜,如内容过长需进行删减,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可作为提案附件。每件提案不可重复提交。
  3.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者,签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小组或以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通过提案网络系统提交提案;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纸质版须有该组织负责人署名并加盖公章。
  三、把握标准、严格审查
  根据《政协铜川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陕西省政协提案审查工作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案不予立案,请撰写提案时注意把握:
  1.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
  2.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禁止的;
  3.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4.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政协全体会议决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相违背的;
  5.由委员中的中共党员提出的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6.由委员中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提出的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7.进入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
  8.涉及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9.超出人民政协履职范围,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质询或追责的;
  10.涉及举报单位和个人的;
  11.为本人或亲友解决个人问题的,或代转他人来信的;
  12.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13.属于纯学术研讨的;
  14.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
  15.没有调查研究,内容空泛,无具体建议的;
  16.超出本市管辖和职权范围的;
  17.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定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况。
  四、严格要求、及时提交
  1.集体提案(包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所提提案)要确定2个以上选题,并于11月中旬前提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经审查反馈后再进行调研、撰写。
  2.联名提案(主要是以市政协常委牵头、与其所联系的委员联合组成调研组提出的提案)、委员个人提案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准主题,深入调研,认真撰写。鼓励委员积极参与到集体提案和联名提案中,充实提案调研、撰写力量,不断提高提案整体质量。
  3.经调研撰写的提案于2019年1月底前提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初审后,向提案者反馈初审意见,需修改的提案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经再次审查后,统一提交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立案。
  4.市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接到通知后,即可通过铜川市政协门户网站(www.sxtczx.gov.cn)上的“在线提案”栏,登录市政协专有业务系统提交提案,除集体提案外不再提交纸质提案。
  在登录和提交提案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政协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283383 3283302。
  为推动提案工作常态化,欢迎提案者在会后继续提出提案。每年10月1日以后提出的提案均视为会议提案;每年政协全委会提案截止日期后至9月底期间提出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与会议提案具有同等效力。




政协铜川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网络编辑:段梦昕
信息审核:段梦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