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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博物馆
关于征集文物资料的公告

来源:铜川市文物局 发布时间:2018-07-16 11:4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博物馆建设是我市文化惠民战略的一项标志性工程,将于2018年底主体竣工。该馆位于铜川市新区,属综合性地市级博物馆,占地面积58亩,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功能分区包括:主展馆、民间艺术馆和文物保护及修复中心三个单体。为全面反映铜川富集厚重的历史文化遗产,充实铜川博物馆藏品的总量,丰富展品类型,提升展览质量,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和陈列展示的职能,铜川博物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古代史类
  1.铜川境内发现的反映铜川历史变迁、重大历史事件,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资料(包括实物、图片、史料等)。  
  2.反映铜川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其他资料。
  3.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瓷器、玉器、家具、古籍善本等。
  (二)民俗类
  1.反映铜川境内百姓士农工商在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文物。
  2. 铜川各时期存世较少、濒将退出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3.反映铜川各宗教信仰的文物和资料。
  4.民间艺术类。如剪纸、农民画、纸烙画、刺绣等。
  (三)革命史类
  反映铜川近现代革命史的文物及资料。
  (四)当代史类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铜川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资料及实物。
  (五)煤炭、水泥等工业类
  1.反映铜川煤炭、水泥等工业发展的各类历史文物(如陶瓷器、信札、书画、碑刻、中小型设备等)。
  2.反映铜川煤炭、水泥等工业发展历程、发展成就的杰出人物、重大事件的相关文献资料、档案、机械设备、影像资料等。
  3.反映铜川煤炭、水泥等工业生产及普通人员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及民俗文化的实物。
  二、征集原则
  合法合理,自愿互惠。
  三、征集方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一)捐赠:各收藏单位和民间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文物无偿捐赠给国家。对无偿捐献的藏品价值经专业机构认定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可获得一定奖励,包括奖金、收藏证书等,入藏品在展览时标注捐赠单位或个人名字。
  (二)移交:公安、司法、监察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在查处案件中收缴、罚没的文物,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移交工作。
  (三)代管:各收藏单位和民间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赠的文物、标本,可通过代管方式,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铜川博物馆长期或者短期免费代管。代管文物被选中作为展品展出期间,由代管单位付给文物所有者适当的借展费。代管文物资料可免费获得博物馆的定期维护维修保养。
  (四)收购:私人收藏者和非管辖系统单位(文物商店、拍卖市场、旧货市场)出售的文物标本,将采取收购方式予以征集。对符合入藏标准的文物给予合理评估后,与卖方协议价购。
  四、征集流程
  1.有意者可致电下方的联系电话,征集人员将上门联系。
  2.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邮件的方式与铜川博物馆取得联系,提供征集意向表(意向表附后),注明藏品的名称、时代、尺寸、质地、来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像素较高的多角度图片。
  3.经过鉴选论证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
  五、征集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邮箱:tcbwg7080@163.com      电话:0919—7187080
  地址:耀州窑博物馆
  诚望热心公共事业,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附件:铜川博物馆文物资料征集意向表


网络编辑:王庆文
信息审核:王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