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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铜川市第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
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05 16:2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强市战略、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检阅近年来我市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表彰在自然科学基础、应用和开发研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更好地为铜川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服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铜川市第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本届评选的论文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外出版机构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可以申报。申报论文必须在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要拥有较高的他引频次(应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证明材料)。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不在评选之列。
  二、评选工作步骤
  本届评选工作从2018年3月1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征集初评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由各有关单位征集学术论文,并进行初评;
  收集整理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由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各有关单位上报的论文,各参评单位上报论文务必于9月25日前报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
  评选表彰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由市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评选出的优秀学术论文由市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铜川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证书(获奖优秀学术论文将作为作者考核、晋升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优秀组织奖,对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征集初评工作的情况进行评比表彰。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铜川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和《铜川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广泛征集,严格把关,做好初评推荐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
  (一)论文第一作者要对论文负责,对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每项申报论文须经同行学科三名教授级专家按评奖标准进行鉴定,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申报表中的“论文作者工作单位意见”栏不得以科、室意见代替。
  (四)推荐单位在初评时,其学术工作委员会一定要组织机构健全。初评推荐工作要由学术带头人或高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要由知名专家、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担任评委,确保初评机构的权威性。推荐单位推荐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应依次控制在参加初评论文数的15%、25%、35%左右,其中应用和开发研究的学术论文不少于获奖论文的50%,并在上报前按学术工作委员会评审投票结果排出先后顺序,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五)推荐单位向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评审材料时,应出具报送文件和初评专家名单等材料。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不得接收未达到审查要求的论文。
  铜川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实施细则、评审书、汇总表可在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地址:铜川政务五层市科协学会部
  联 系 人:张小伟    电话:3283285
  电子信箱:272962068@qq.com
  邮  编:727031


  附件:1.铜川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2.铜川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3.铜川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

     4.铜川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单位汇总表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网络编辑:杨思萍
信息审核:张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