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关于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学校)教学内容的通知》(陕编办函〔2020〕19号)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将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委编办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对接,《条例》已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教学计划和培训课程。
6月4日,市委编办、市委党校召开《条例》教学专题评审会,市委党校讲师王萌从《条例》制定的背景及意义、《条例》主要内容的解读、如何贯彻落实《条例》3个方面进行了授课。在评审中,市委编办7名科室负责人及市委党校6名教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从整体结构、段落详略、语言准确、举例恰当、文件引用、焦点解读、矛盾处理、实践引导、政策要求、改革方向等方面,对培训课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建议,为提高《条例》培训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对进一步宣传贯彻《条例》,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实现机构编制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