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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快中央补助支持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1-21 16:4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住建局、新区建设局: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加快2019年度中央补助支持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陕建城函〔2019〕53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事关广大老旧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是创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重要举措,各县(区)住建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及时向县(区)政府领导报告,研究部署本县(区)老旧小区改造相关事宜。

  二、抓紧项目建设开工。各县(区)要认真抓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的39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工作,从实际出发,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符合条件老旧小区的改造时序,科学编制改造计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任务。按照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会有关要求,纳入2019年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严格按承诺期限如期开工,2020年第一批支持项目,力争于3月底前全面开工。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要细化改造内容和改造计划,逐小区编制改造方案,于2020年2月6日前报市住建局,并提取改造主要内容,填写改造项目台账(见附件)。

  三、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对于不能按时开工的项目,省级相关部门将收回或扣减中央财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等措施予以惩戒。请各县(区)严格按照省市 “稳投资、促增长”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周报、月报制度,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联系人,及时上报项目建设开工进展情况。我局将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2020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表

  联系电话:3182913   邮箱:jsk3182913@163.com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1日



网络编辑:袁琪
信息审核:袁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