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9〕1号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0 15:1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65号)精神,结合《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铜发〔2018〕1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间节点
  在2018年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和入住任务的基础上,2019年6月底前,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全部实际入住;2019年9月底前完成旧宅腾退,开始拆旧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旧宅基地腾退任务,力争提前1年完成省上下达的任务,所有建档立卡搬迁户如期稳定脱贫。
  二、把握工作重点
  (一)高质量完成搬迁任务
  1.强化安全监管。各级住建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建筑工程“五方”主体责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安置房后期维保机制,让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2.引导群众搬迁入住。规范社区服务管理,做好工作衔接,跟进服务保障,加强思想动员和政策宣传,消除群众搬迁的后顾之忧,促进搬迁群众生活重心转移和生计转型。加强装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引导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迁新居的指导意见和安置房交付标准等文件要求,装修成本严格控制在每平方米300元以内。在脱贫攻坚期内,搬迁户不得自行改建扩建房屋,更不能大额举债搞豪华装修。鼓励各区县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进行简单装修,实行“拎包入住”。采取奖、补、减、免等方式激励搬迁群众加快搬家,确保安置房自交钥匙到实际入住最长不超过6个月。持续开展“我来帮你搬新家”活动,降低搬迁群众入住成本,提高群众搬迁入住积极性。
  3.强化资金管理使用。认真执行中省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我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督促检查,规范资金管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要加强剩余资金管理,搬迁建设任务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如有剩余,可用于安置房简单装修和适当添置家具;其他易地扶贫搬迁剩余资金可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具体由区县政府统筹制定剩余资金使用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4.科学实施同步搬迁。在确保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的基础上,同步推进避灾生态搬迁。对于自然条件和发展环境恶劣、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基础设施配套难度大的地区,结合行政村规划布局调整,统筹运用现有生态搬迁和避灾搬迁政策,继续抓好整村整组搬迁试点。对目前不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可先解决其“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通过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和有助于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其他形式,稳步推进搬迁工作。
  (二)高质量实现稳定脱贫
  1.主动融入大扶贫工作格局。牢固树立“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产业是根本,就业是核心”理念,促进后续产业就业帮扶与大扶贫深度融合,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搬迁后,其他脱贫措施持续跟进,直至稳定脱贫。精准制定发展产业、生态补偿、创业就业、教育扶持、医疗救助、兜底保障、资产收益等帮扶举措,叠加使用,做到搬迁群众后续帮扶无盲点、全覆盖。
  2.推动实现人岗精准对接。以就业为中心,充分开发各类就业岗位,满足不同层次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需求。以安置社区为中心,以已搬迁入住群众为重点,以落实“三单一卡”(就业岗位菜单、就业状态清单、劳动力资源账单和搬迁对象明白卡)和“两清单一平台一会议”制度(就业岗位菜单、就业信息清单、就业信息平台、联席会议制度)为核心,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建立移民搬迁就业扶贫信息员制度,加强就业政策和信息宣传,落实就业帮扶责任和工作规范,确保每户至少参与1项脱贫产业、有一人稳定就业、有一人至少掌握1-2项脱贫发展技能,确保“以岗定搬,以业定迁”取得实效。
  3.统筹推进就业产业帮扶。围绕安置区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产业发展长短结合、种养结合,鼓励搬迁群众流转承包地、林地经营权,促进规模经营,不断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把握“盐铜协作”机遇,做好“社区工厂、扶贫车间”招商引资和劳动力技能培训输出工作,推动搬迁人口意愿、能力与岗位精准对接,增加搬迁群众工资性收入,打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铜川特色”。
  (三)扎实细致做好后续服务保障
  1.推动安置区配套设施完善。进一步优化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坚持“先小后大”“先内后外”“先配套后优化”的原则,加快安置区水、电、路、信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确保2019年6月底前安置点“大配套”全部到位,实际入住率达到100%。逐步做好安置点绿化、亮化、美化,配套建设商铺、停车场、生产辅助用房,将安置社区建成美丽乡村、宜居社区。
  2.大力推进腾退复垦和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搬新腾旧”政策,全面实施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凡是落实了安置房的搬迁群众原有房屋要拆旧腾退,但有一定历史文物保护价值的村庄和特色民居等除外。不拆除的房屋产权一律收归村(社区)集体所有,可用于经营或予以保护。
  对居住在灾害隐患点和住房不安全的搬迁户,要切实做到即搬家即拆除旧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他搬迁户从交钥匙到拆旧腾退,过渡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用足土地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快推进旧宅基地复垦复绿、生态修复。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项目优先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区域交易,增值收益在优先保障偿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扶持搬迁群众后续发展的基础上,可用于支持脱贫攻坚。
  3.依法保障搬迁群众权益。充分保障搬迁群众在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各项权益,依法依规保护对搬迁群众迁出地宅基地、土地承包权、林权等基本权益,跟进产业就业等脱贫措施,解除搬迁群众后顾之忧。要加强搬迁社区后续管理,不断完善社区设置、组织架构,加快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完善功能和机制,积极协调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切实做好入学、就医、农业补贴、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搬迁群众利益最大化。
  4.不断增强搬迁群众的归属感。根据地域文化或民间风俗,深入细致地做好搬迁群众思想工作,着力转变观念,倡导生产生活新风尚。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引领作用,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开展“搬新家、树新风、迈进新生活”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举行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新民风建设评比、社区服务标兵评选,推广道德评议、村规约束和公益诉讼,切实提高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5.持续激发搬迁脱贫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正向激励,强化思想教育,广泛宣传动员,推广“八星励志”“一强四好”和“宜馨超市”先进经验,引导搬迁群众树立勤劳致富、脱贫致富意向,不断激发搬迁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区县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统筹运用脱贫措施,妥善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稳定脱贫、逐步致富问题,真正把“脱贫有保障”落到实处。全面加强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队伍建设,集中精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县易地扶贫搬迁平台公司,充分发挥其综合保障作用。要全面落实“三项机制”,坚持奖优罚劣。
  (二)凝聚工作合力。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在全面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6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按照“市级统筹、部门配合、区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共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扶贫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负责搬迁对象的审核确认,推进各类扶贫政策叠加,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国土资源部门要发挥主管作用,全面负责建设任务完成、促进实际入住、土地腾退、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及房屋办证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合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三)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健全移民搬迁舆情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工作成效和先进事迹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四)完善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突出搬迁群众实际入住率、拆旧复垦率、稳定脱贫率、群众融入度等关键指标,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考核。完善日常督导制度,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扶贫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对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和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
  (五)强化作风建设。按照全省“三问三解三促进”(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促人岗对接、促服务跟进、促实际入住)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凝聚多方力量,切实把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易地扶贫搬迁干部队伍。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网络编辑:贺萌颖
信息审核:贺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