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铜川市规划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16 09:0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陕西省原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用发〔2017〕25号)要求,我市规划区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经市政府2018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现予以公布。
  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6年8月29日铜川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规划区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1.2018年度铜川市规划区基准地价表
     2.2018年度铜川市规划区基准地价内涵表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