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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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铜川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03-17 10:5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铜川市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关注社会舆论和网络民意,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全完善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二是不断提高政府公开的信息质量。首先,严把审计质量关,加强审计全过程控制,规范审计取证,加强审计审理和质量检查工作,对重大项目的审计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审理,严控审计质量。其次,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核,局领导审批,确保政府公开的信息质量。
  三是拓展渠道方式,不断完善审计公告和政府信息发布机制。首先,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和信息发布力度。加大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等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整合及更新网站信息栏目,及时发布关于市审计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审计进展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继续高度重视和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发布审计结果公告35份。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164条,政策法规14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17条,按照规定及时更新组织机构、部门预决算等信息。三是继续坚持审计现场廉政监督信息公开。所有审计项目在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时,将审计进点情况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公示。市纪委派驻我局纪检组、监察室还深入一线审计现场对审计组进行监督检查,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举报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5年市审计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市审计局尚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情况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需要继续改进提高的地方,比如在拓展公开渠道上,如何用生动通俗的形式和语言来表述专业性较强的审计事项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2015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继续拓展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尽最大努力满足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铜川市审计局
2016年2月26日


网络编辑:段东方
信息审核:贺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