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6-01979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函〔2016〕49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22日 发布日期:  2016-09-23 16:43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2015年度铜川市荣获陕西省著名商标单位的通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9-23 16:4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15年,全市各级坚持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稳步推进,培育了一批自主创新的产品和品牌企业,争创了一批质量高、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的著名品牌。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铜政发〔2014〕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获得陕西省著名商标的铜川市津樱果业有限公司等22家著名商标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加快品牌创建步伐,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加快培育自主品牌,为全市企业树立典范。全市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意识,积极打造企业品牌,推动商标战略与品牌建设、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相结合,不断提升企业和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为我市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度铜川市荣获陕西省著名商标单位名单.doc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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