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18-02187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政发〔2018〕37号 | |
发文日期: | 2018年12月12日 | 发布日期: | 2018-12-14 11:0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龙潭水库是我市的重点骨干水利工程,总库容1766万立方米。目前水库已具备下闸蓄水条件,计划2018年12月中下旬下闸蓄水。为保障水库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域内从事耕种、放牧、捕鱼、游泳等活动。
二、水库蓄水后,库区坡面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所有人员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区域。
三、库区周边群众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聋哑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任何人员和车辆在淹没区以下的道路上通行。
四、耀州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加大安全宣传力度,积极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蓄水区域及下游河道区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龙潭水库下闸蓄水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对破坏、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