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8-021225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8〕34号
发文日期:  2018年11月30日 发布日期:  2018-12-04 14:30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冬防期工业企业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04 14: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完善错峰生产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陕错峰发〔2018〕9号)要求,现将修订后的《铜川市2018-2019年度冬防期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铜川市错峰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18-2019年度冬防期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铜错生领办发〔2018〕5号)和《铜川市错峰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铜错生领办发〔2018〕7号)即日起废止。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铜川市2018-2019年度冬防期工业企业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陕政发〔2018〕29号)及《陕西省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关中地区工业企业冬防期(2018-2019年)错峰生产的通知》(陕错峰发〔2018〕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2018-2019年度冬防期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遏制重污染天气频发态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错峰时间
  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
  二、实施范围
  铜川地区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行业。
  三、错峰原则
  (一)精细化原则。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详细排查辖区内企业,按照企业污染物排放绩效管理水平,制定“一企一策”的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台账。错峰生产方案要明确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及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严禁“一刀切”。
  (二)分类施策原则。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实际使用天然气、电力、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情况,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产业分类情况,合理制定错峰生产措施,放宽、提高限产比例,或者实施停产,实行差别化错峰。
  (三)民生优先原则。对涉及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保障民生需要。
  四、错峰生产安排
  (一)建材行业。铜川地区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原则上全部实施停产。其他建材行业(不包括建筑材料以外的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限产5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市工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钢铁、铸造行业。铜川地区钢铁、铸造行业产能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计。(市工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焦化行业。铜川地区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市工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化工、有色行业。铜川地区化工、有色行业产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配合,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水泥粉磨站。铜川地区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市工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工作职责
  (一)市工信局职责:市工信局为全市错峰生产工作牵头部门,指导监督全市错峰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及时汇总各区县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协调解决问题。
  (二)市环保局职责:定期向市错峰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各区县空气质量情况,提出工作建议,通过在线监测手段,监督错峰计划执行。
  (三)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职责: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是错峰生产的责任主体,全面落实省市错峰生产政策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错峰生产按计划开展。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各区县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方案,于2018年12月8日和2019年1月8日、2月8日前报送上月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于2019年3月28日前报送冬防期错峰生产整体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以上材料报市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全面摸清生产企业底数,确定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制定安全预案,做好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各错峰生产企业要制定明确的错峰生产计划,确定停限产比例,生产计划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要将错峰生产计划报送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审核,并认真填写错峰生产工作记录。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协调机制,采取综合手段推动错峰生产工作,加强错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每月定期检查错峰生产企业,并有检查记录,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错峰生产工作开展不力的区县,市错峰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督导检查、约谈、通报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报市政府启动问责程序。市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919-3185820。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多渠道宣传错峰生产政策,营造有利于开展错峰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开展错峰生产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律意识。支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牵头制定行规行约,协调监督企业加强自律,自觉执行错峰生产的规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铜川市工业企业冬防期(2018-2019年)错峰生产方案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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