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7-010732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7〕23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6-05 16:39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7-2020年)
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5 16: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铜川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7-2020年)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           

 
  铜川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2017-2020年)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7〕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普惠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实现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为中心,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普惠服务原则。金融服务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人群延伸,积极破解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提高精准性与有效性,让群众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
  (二)可持续性原则。面向社会所有群体提供可持续性的金融服务,确保普惠金融业务发展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创新发展原则。坚持创新谋发展的理念,推动金融业产品、技术和管理创新,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发挥创新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持续推动力。
  (四)风险可控原则。坚持监管和创新并行,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坚守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同时,在有效防范风险基础上,适度降低服务成本。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省内中上游水平。
  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实施“村村通”建设工程,2017年底前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2020年实现机构网点乡镇全覆盖。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大幅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到2020年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达66%。实现每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个不低于”和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提高小微企业、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维持95%以上,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提高5个百分点。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重点扩大核桃、樱桃、苹果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养殖业保险覆盖率达到50%以上。探索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力争到2020年保险深度、密度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效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强化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落实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畅通和拓宽投诉受理和处理渠道,提高信访处理效率,认真解决好金融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明显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四、构建多层次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一)发挥各类银行业机构的作用
  1. 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加大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融资支持。推动国开行陕西分行、农发行铜川市分行强化政策性功能定位,协调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支持力度,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铜川银监分局、各银行业机构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发展各类专营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支持。引导耀州新华村镇银行、印台恒通村镇银行以及各在铜银行分支机构发挥小微金融服务作用,鼓励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加快推进宜君县农信社改制,引导村镇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建立健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长效机制,提高支农支小服务能力。农行铜川分行、邮储银行铜川市分行要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实现决策重心下移,切实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铜川银监分局、省信用联社铜川办事处、各银行业机构负责)
  3. 鼓励机构网点下沉,加大对县域经济的融资支持。鼓励在铜股份制商业银行扎根基层、服务社区,在基层社区、贫困地区实现金融基础服务全覆盖,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城乡居民特别是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铜川银监分局、各银行业机构负责)
  (二)发挥新型金融组织的有效补充作用
  探索拓宽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渠道,研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推动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满足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需求,推动消费升级。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全市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推进融资担保行业“减量增质、做精做强”发展,支持我市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实现跨区域经营、多行业覆盖,撬动更多银行资金,服务域内中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发展。按照中省政策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铜川银监分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负责)
  (三)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保持域内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相对稳定,引导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推广“银保富”等设施农业保险,探索发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逐步将传统农业保险的保障领域从自然风险向市场风险拓展。积极探索开展针对农村财产、农业机械、农业基础设施的保险业务,扩大政策性农房保险覆盖面,完善农机保险工作机制,推广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保险试点。推进铜川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保险扶贫的可复制、可推广模式。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市核桃、樱桃、苹果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给予多种方式支持。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基层机构的作用,完善农业保险协办机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探索设立我市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组织。(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机构负责)
  五、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一)创新银行机构服务方式和产品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针对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尽职免责、续贷等政策落地。积极推广“诚信纳税贷”,有效推进银税互动,进一步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推动开展动产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对科技创新创业型小微企业,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投贷联动融资服务。继续加强小微支行等渠道建设,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加强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开发和推广,完善电子支付手段,建设金融服务示范街。加强对银行卡支付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护,加大银行卡互联网交易风险的防控力度,切实保障农村偏远地区持卡人账户资金安全。开发适合残疾人、老年人特点的金融产品。引导有条件的银行业机构设立无障碍银行服务网点。(铜川银监分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银行业机构负责)
  (二)有效发挥基金产品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功能
  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鼓励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结构调整和产业整合。促进资本市场服务地方经济快速发展。鼓励涉农优质企业通过重组、兼并、改制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
  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围绕我市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风险保障需要,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针对精准扶贫需要,开展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引导保险机构围绕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发展包括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在内的具有融资增信功能的保险业务,帮助小微企业改善信用状况,增强融资能力。探索建立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基金,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对业务经营损失给予一定补偿。探索建立保费补偿机制,对达到条件的小微企业参加贷款保证保险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业机构负责)
  (四)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电子支付手段,逐步构筑电子支付渠道与固定网点相互补充的业务渠道体系。加快以电子银行和自助设备补充、替代固定网点的进度,引导农村偏远地区客户使用移动支付手段。以小额支付应用为切入点,实现移动金融及金融IC卡创新产品在公共汽车、出租车、停车场、高速公路缴费、公共事业缴费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广保险移动展业,提高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可得性。支持保险机构与银行、电信运营商合作,借助银行自动柜员机和移动通讯设备,开展新型便捷的小额人身保险投保和保全服务,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借助移动终端开展小额人身保险销售。(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五)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功能
  鼓励从事网络支付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提高支付效率。发挥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门槛低、方便快捷、交易成本低的优势,加大对小微企业、农户和低收入人群的融资支持。按照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推动中小微企业通过股权众筹平台规范进行小额、定向融资,发挥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作用。(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
  引导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积极参与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不断丰富农村支付服务主体。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支持银行机构在农村地区布放ATM机、POS机以及自助柜员机等各类应用机具,加大应用机具非接触受理改造力度,提升农村地区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近场支付非接触受理能力。拓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促进综合性惠农支付服务建设,提升助农取款服务的满意度。向全市农村推广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电子工具应用,促进农村地区电子支付业务发展。畅通农村地区支付清算网络系统,支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和网点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其他专业化支付清算系统。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代理方式办理支付结算业务。鼓励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财政补贴、降低电信资费等方式扶持偏远、特困地区的支付服务网络建设。(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探索建立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
  以市为主建立中小(微)企业信息数据库、以区县为主建立农户信息数据库。积极培育设立“服务地方、服务小微、服务三农”的专业化征信机构,逐步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强对征信信息查询和使用情况的监测,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征信市场秩序。加强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各级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衔接融合,依法采集户籍所在地、违法犯罪记录、工商登记、税收登记、出入境、扶贫人口、农业土地、居住状况等政务信息,采集对象覆盖全部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及小微企业,通过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联互通。(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信用办、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局负责)
  (三)完善普惠金融统计体系
  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三农”、金融精准扶贫等普惠金融统计制度,设计形成涵盖普惠金融可得情况、使用情况、服务质量并能覆盖供求双方的普惠金融统计体系。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开展普惠金融专项调查和统计,全面掌握普惠金融服务基础数据和信息。在做好“信贷投放+金融服务+宏观环境”的县域金融服务CSE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普惠金融考核评估体系,形成动态评估机制,从区域和机构两个纬度,对普惠金融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督促改进金融服务工作。(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负责)
  七、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一)运用货币信贷政策
  积极利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灵活运用支农、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加大贷款考核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持续推进耀州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耀州区政府负责)
  (二)加强政策协调配套
  整合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贴息、补贴、奖励等扶持政策,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新型金融组织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普惠金融业务的支持力度。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落实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财政、产业、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套,综合施策,发挥政策合力,提升财政资金扶持效果。设立扶贫贷款风险担保基金,激励扶贫贷款投放。发挥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功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短期应急周转资金需求。(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负责)
  (三)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
  以正向激励为导向,从业务和机构两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特殊群体等普惠金融薄弱群体和领域。支持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和网点建设。有序开展小微企业金融债券、“三农”金融债券的申报和发行工作。进一步创新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服务、考核和核销方式。推进落实有关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对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按新增机构给予支持奖励。引导保险机构积极优化小额人身保险服务流程,简化承保理赔手续,创新服务手段,提高客户服务满意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保险公司在房产等抵押登记申请主体资格方面的问题,为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提供政策便利。(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四)强化区县政策配套支持
  各区县政府要加强政策衔接配合,共筑政策支撑合力。鼓励各区县政府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对金融机构注册登记、房产确权评估等给予政策支持。各区县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排查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有效性,严守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八、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强化普惠金融宣传
  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组织宣传活动等渠道,整合各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行业协会的宣传活动,统筹安排宣传开展时间、频次和方式,加大对普惠金融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消费者保护宣传周等活动,在部分中小学试行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鼓励大学开设金融基础知识相关公共课。充分利用人民银行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联系点及全国唯一的“金惠工程”重点推广区机遇,加大对贫困人口的金融知识培训力度。向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传授金融知识,加强对金融机构业务骨干、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教师等组成的多级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大力培育公众金融风险意识
  以“强化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为主题,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引导作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5.17电信日”等节日加大宣传力度,帮助金融消费者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意识。督导市内金融机构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原则,帮助投资者根据产品的风险特征和自身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互联网宣传作用,及时编发银行、证券、保险知识和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提高广大投资者对非法活动的辨别能力、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三)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加强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之间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质量。结合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情况及消费者投诉热点,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理性投资与消费。(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九、加强组织保障和推进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由铜川银监分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牵头,市信用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局、市供销社、市残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各银行业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制定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增强做好普惠金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铜川银监分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等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铜川银监分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级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开展普惠金融试点和专项工程
  推动宜君县农村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工作,结合省政府工作部署,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工程”,丰富普惠金融产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满足需求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有效缓解农村地区“融资难”;推进“金融知识扫盲工程”,打造普惠金融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农户的金融素养;推进“金融便捷设施工程”,实施“移动金融工程”,建设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实现“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乡镇”,适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广各区县实施。开展金融扶贫工程、农村金融“双基联动”工程、大学生助学贷款工程等专项工程,广泛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宜君县政府、涉农金融机构负责)
  (三)加强普惠金融监测评估
  建立普惠金融第三方评估制度,注重金融风险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有效防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切实落实监督管理部门对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等职责。加强督查,强化考核,把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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