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7-00373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7〕9号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发布日期:  2017-03-03 16:33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03 16:3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铜川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日        
 
铜川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消防装备实战水平,全面提振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效能,满足社会公众消防安全需求,促进全市消防事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通过实施《铜川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以下简称《提振计划》),到2018年,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达到标准化;优化升级各类消防救援装备器材,达到尖端化;科学整合各种社会消防资源,健全完善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达到高效化。全市抵御火灾能力显著增强,重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全市消防事业跨越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 完成消防规划编制。2017年,宜君县完成修订《城乡消防规划》,在乡镇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等要求,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 推进消防站建设。各区县应根据《城乡消防规划》,加大公安现役和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力度,加快在建城市消防站建设进度,确保城市投勤消防站数量能够满足辖区灾害处置任务。
  (1)全面升级公安现役消防队站建设。2016年完成王益区公安现役队站的改扩建任务;2016年完成印台区公安现役队站的新建任务;2018年完成耀州区公安现役队站的迁建任务(见附件1)。
  (2)全面推进建制镇专职消防队站建设。2016年至2017年,分别完成照金镇、黄堡镇、陈炉镇、董家河镇、彭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任务(见附件2);2018年,城镇建成区面积3-4平方公里以上的镇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任务。
  (3)合理建设卫星消防站。在消防站出警5分钟时间内或7平方公里范围区域内,或者在消防救援处警任务繁重区域内,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处置的,依托公安现役消防队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立规模适度(不小于1个战斗班组的执勤力量)的卫星消防站,担负处置小火灾、控制火灾发展和其他灾害早期处置任务(见附表3)。
  (4)全面建设微型消防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市社区和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印发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按照“三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指挥调度体系,达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目标要求。
  3. 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依托公安部消防局在我省建设西安战勤保障中心及西北物资周转库,于2016年和2018年建设铜川市战勤保障大队和铜川市消防物资储备库,与全省组建功能齐全的三级战勤保障及物资储备体系(见附件4)。
  4. 加强消防水源管理。2016年,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根据《陕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规定》,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本级公共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等建设任务和管理责任主体。按照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建设与城市扩展相适应的市政消火栓,推行消火栓“身份证”式管理。到2017年全市补齐市政消火栓欠账,到2018年全市共新建市政消火栓100个(见附件5)。
  5.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建设信息化灭火救援指挥平台,实现灭火救援指挥控制实时化、通信手段多样化、信息多元化、辅助决策科学化、指挥终端智能化、勤务保障可视化。2016年,完成指挥调度专网扩容改造、4G实时图像传输及公网集群对讲系统建设。2017年,推进应急通信装备轻型化、模块化建设,完成消防和公安地理系统对接,实现市级指挥中心与市政府应急中心、联勤联动单位的互联互通,建设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完成移动接入平台升级改造。2018年,完成配备单兵便携式卫星移动站建设,完成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建设火场便携式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建成统一调度、分级指挥的火灾和抢险救援作战现场通讯指挥系统,全面提升重特大灾害事故的指挥效能(见附件6)。
  (二)加快消防装备建设
  1. 配备新型消防员防护装备。为消防员配备快速充气呼吸器、新型防护服等高性能个人防护装备,提升个人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个人防护装备保养设施建设,2016年,完成呼吸器充气室、维修室和监测站的“两室一站”建设。2018,建设配套的防护装备清洗、校验、维修、标定等设备设施(见附件7)。
  2. 配备高精尖消防救援装备器材。加大消防机器人、消防无人机、新型高压高效喷雾消防车等高精尖器材装备配备力度,提升救援装备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增强灭火作战攻坚能力(见附件8)。根据各区县消防救援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的加强供水、举高、破拆、照明、防化、洗消等专业化消防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同时,按标准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装备器材配备,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3. 强化装备器材精细化管理。加强执勤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和抢险救援装备器材动态管理,对装备器材使用情况、性能状态建立台账,落实精细化管理。对已满服役期限即将淘汰、使用中损坏需要补充更新以及备份的装备器材,要提前一年做好淘汰计划,报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审核备案。
  (三)加快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1. 建立健全灭火力量体系。按照“覆盖城乡、专兼结合、防消联勤、管灭并重”的原则,构建“公安现役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站+卫星消防站+微型消防站”的四级灭火力量体系,建立健全灭火救援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全域覆盖、处置高效的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提高消防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 加强区域性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结合铜川地域、经济、社会需求等特点,健全完善区域性专业消防救援队伍,重点加强石油化工类灾害处置、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区火灾处置、地震救援灾害处置、山岳救援及隧道事故灾害处置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符合铜川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专业化消防队伍。消防部队要从实战要求出发,开展业务骨干“大轮训”活动,按照实战要求创新操法训练,实现“普通中队特勤化、特勤班组全覆盖”的目标。
  3. 加大补充政府专职消防员力度。加强现有城市消防站力量补充,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逐步淘汰劳务派遣,2018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总数达到261人(事业编制消防员50人、合同制消防员164人、文员47人)(见附件9)。按照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骨干力量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纳入事业编制序列进行管理。
  三、任务时限
  本计划任务从2016年底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年度任务检查验收时间均至下一年度10月31日完成;年度任务分别纳入2017、2018、2019年度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四、经费保障
  (一)消防装备经费投入计划。《提振计划》装备经费投入除省级配套部分之外,全市投入4222万元,其中市级投入1193万元,各区县投入3029万元(见附件10)。
  (二)消防装备经费分担原则。按照“省级配套,市、区(县)按比例分级负担”的原则,安全防护类装备类经费由市、区(县)两级1︰2配套完成,战勤保障类、通讯装备类经费由省、市两级1︰1配套完成,主战类装备经费由省、市两级2︰3配套完成。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经费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发展人数的保障经费,按照“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由市、区(县)财政根据发展计划专项负担。
  (四)其他消防建设项目经费保障。市、区(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用水和设施维护经费,按照“谁建设、谁负担”的原则落实资金。其中,市级负担保障战勤保障大队、消防物资储备库和照金消防站建设任务,各区县队站建设及其他建设经费由各区县财政保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是《提振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公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消防基础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消防力量体系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列入本地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完成时限,定期会商解决消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快推进,形成合力。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实施《提振计划》的有关协调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经费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待遇等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提振计划》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市政府将组成专门督导检查组对《提振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或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区县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2016年,市委、市政府已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当年任务目标加入2017年度一并考核,各区县要将《提振计划》实施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公安现役队站建设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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