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6-021757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6〕32号
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6-10-25 11:16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文化发展的意见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0-25 11:1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增强全民文化自信意识,提高各级文化惠民能力,促进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十三五”期间陕西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市级财政每年核定安排专项公共文化资金,重点支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支持群众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积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建立文化发展投入增长机制。每年安排一定的新增财力用于文化事业,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积极运用PPP模式促进文化发展。
  三、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做好大遗址、重点文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文化典籍保护整理出版,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和利用水平。
  四、设立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发展、文化产业项目策划包装推介、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文化产业人才培训、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等。
  五、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发展。对评选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单位、示范基地的文化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对评选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单位、示范基地的文化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纳入国家统计项目库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六、支持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实用、便捷、高效”的原则,打造以铜川文化名品展厅、铜川文化产业网、文博会等为主的公共文化产业服务平台,为各类文化企业提供政策指导、项目推介、产品营销及人才培训等服务。
  七、支持文化产业人才培训。高度重视文化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工程,举办各类文化产业人才培训班,培育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着力引进文化名家、文化产业领军型人才和团队。
  八、支持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对列入省级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给予资助,尤其对重点影视作品和舞台艺术作品予以资助;支持文化单位参与中省重大文化活动和对外宣传活动,对我市文艺院团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剧场举办的文化活动给予补助;对艺术家在市域内举办的有利于提升铜川文化影响力的个人专场演出、艺术展览,可给予适当补助。
  九、建立文艺创作奖励激励机制。对我市及市域外文艺创作单位、个人以铜川为题材创作的文艺作品,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每两年进行一次评比奖励。
  十、支持美术、书法、摄影创作。获得国家级美术(工艺美术)、书法、摄影等奖项的作品一次性奖励5000-8000元;获得省级美术(工艺美术)、书法、摄影等奖项的作品一次性奖励3000-5000元;入选国家级美术(工艺美术)、书法、摄影等期刊的作品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
  十一、支持文学艺术创作。对获得国家、省级奖项的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等一次性奖励5000-10000元,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小小说等一次性奖励3000-5000元。
  十二、支持影视创作播出。对原创电视剧、纪录片(长片)、动漫片和专题节目,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电视剧频道(CCTV-8)黄金时段首轮播出的,每集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首轮播出的,每集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各省级卫视和陕西一套、陕西二套首轮播出的,每集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频道或主频率首轮播出的广播剧,每集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CCTV-6)黄金时段首轮播出的电影作品,对制作单位每部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视频网站上首轮播出、点击率在50万次以上,且对提升铜川美誉度有较大影响的影视作品一次性奖励5-10万元。
  十三、支持演艺创作演出。对原创演艺剧目,获得国家级大奖的创作演出单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省级大奖且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给予创作演出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奖的原创小戏、小品、曲艺等作品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十四、鼓励各文化企业、组织参与跨区域重大文化活动。由市文联各协会选拔推荐参加全国性重要比赛的作品,参照省级奖励标准执行。在省内外其它重大比赛和活动中获得优秀成绩,影响较大的单位、个人或作品,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适当奖励。
  十五、营造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市政府定期研究文化工作,及时解决文化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支持群众依法兴办文化团体,培育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样式,营造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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