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6-018524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6〕26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04日 发布日期:  2016-09-05 15:52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9-05 15: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决定对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开展第三次大督查。为配合做好第三次大督查,进一步推动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发明电〔2016〕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当前经济运行和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创新督查方式,突出督查重点,层层传导抓落实促发展的压力,推动重大政策举措、重点投资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加快落地,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二、落实责任
  国务院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4方面23项工作。同时,对市《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市政府进行了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本次大督查工作。
  (一)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围绕适度扩大总需求,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的关键作用,保持消费平稳增长,促进进出口企稳回升,督查6项内容:
  一是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8000亿元以上铁路投资、1.65万亿元公路投资、20项重大水利工程、2000公里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600万套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建改建20万公里农村公路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总投资160亿元的100个市级重点项目、今年三次集中开工的100个项目进展情况。对尚未按时开工和建设进展迟缓的2015年、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督查。(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负责
  二是促进社会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大幅放宽社会投资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市场准入,优化政府服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等情况;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引导基金使用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负责
  三是清理盘活财政沉淀资金。依法依规将沉淀2年以上财政资金收回并调整使用情况,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把钱用到刀刃上。落实我市加强财源建设的意见和激励考评办法,构建良性循环的财源建设情况。(市财政局负责
  四是扩大消费需求。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促进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情况。鼓励发展中医药养生、健康调理、体育健身、老年照料护理等新型业态,促进医养结合,引导健康消费情况。完善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加快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促进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扩大农村消费情况。(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文物旅游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负责
  五是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提高中西部承接加工贸易能力,推进贸易便利化,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扩大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试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等情况。(市商务局、市招商局负责
  六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情况。黄堡重点示范镇和陈炉、照金文化旅游名镇、以及5个美丽乡村片区和60个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负责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督查7项内容: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地方承接,严控新设许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以及控编减编等情况。进一步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清理和取消“红顶中介”等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等情况;全面公布政府工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等情况。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将政府性债务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做好存量债务置换情况。(市编办、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推动部门间业务协同,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等情况。(市便民服务中心、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负责
  二是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在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督查基础上,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加快推进过剩产能退出,确保完成今年煤炭去产能任务。(市煤炭局负责
  三是化解房地产库存。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费的税收、信贷政策情况;拓宽房地产去库存渠道,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和支持农民工等群体在城镇购房等情况。(市住建局负责
  四是降低企业杠杆率。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和综合性措施,有效控制非金融类企业杠杆率,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切实防范风险等情况。(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负责
  五是降低企业成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率、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以及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问题情况。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政策,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情况。(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负责
  六是加大力度补齐短板。市、区县每年按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确保实现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其中易地扶贫搬迁200万人以上。铜川市实现2.1万贫困人口脱贫,其中移民(脱贫)搬迁2974户9083人。(市扶贫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抓紧灾后重建和水毁工程修复,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情况。华原西道、华夏南道、新区西环线、北环线部分路段和南市区集中供热项目进展情况。(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新区管委会、市开发投资公司负责
  加强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移动铜川分公司、联通铜川分公司、电信铜川分公司负责
  七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结构调整、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等情况。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意见情况;推行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制度情况;在市建设集团开展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情况。(市国资委负责
  (三)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督查3项内容:
  一是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双创”要素投入,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情况;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情况。(市人社局负责
  二是促进制造业升级。推进“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互联网”,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情况。(市工信局负责
  三是激发各类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构建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客等多方协同的新型创业创新机制,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培育创业创新服务业等情况。(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负责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妥善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坚决稳住就业这个“底盘”,保住基本、兜住底线,督查7项内容:
  一是扩大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以及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富余员工安置,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等情况,确保完成今年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市人社局负责
  二是加强保障房分配管理。保障房分配使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切实解决保障房空置、配套设施滞后问题。确保我市5000户住房困难群众入住新居。(市住建局负责
  三是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改革粮食收储制度,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等情况。区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5个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和33个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培育龙头企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建设市级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情况。(市农业局、市粮食局负责
  四是促进教育公平。改善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和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就学和升学考试政策等情况;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全面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情况;印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创建情况。(市教育局负责
  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市人民医院改革试点及群众医疗满意度,开展分级诊疗,推进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及三医联动改革等情况。(市卫计局负责
  六是切实加强社会保障。“五险一金”运行保障,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落实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制度情况。(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负责
  七是加大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力度。执行“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以及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等情况。落实《铜川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6年工作方案》《铜川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情况。(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负责
  结合以上督查重点,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中省市《政府工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省级领导联系的2个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以及各区县、各部门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负责
  三、督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9月1日-8日,各区县、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督查重点,认真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及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并于9月7日12时前将自查报告报市政府。
  (二)配合省政府进行实地督查。9月9日-13日,省政府将组成10个督查组,采取座谈、走访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市和省级有关部门进行实地督查。各区县、各部门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来铜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迎接国务院督查。9月18日-30日,国务院派出督查组赴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实地督查。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督查重点,抓好问题整改,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主要及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协调工作组,具体负责此次督查任务的协调衔接、组织实施工作。各区县、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夯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自查。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督查任务和时限要求,紧紧围绕督查重点,深入研究政策、吃透政策,层层细化分解,靠实工作责任,真抓实干,切实抓好自查工作,层层传导抓落实促发展的压力,推动重大政策举措、重点投资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加快落地,确保政策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逐项核查,重在分析查找和推动解决问题。认真填写《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见附件1)、《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清单》(见附件2)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见附件3)。
  (三)及时抓好整改。各区县、各部门要对查找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要求和完成时限。在国务院实地督查前能够整改完成的,要抓紧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新闻媒体近期要集中对各区县、各部门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督促改进工作,努力营造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激励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市政府督查室将跟踪督查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doc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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