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04979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函〔2020〕13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12日 发布日期:  2020-04-14 16:29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推进社区工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14 16:2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社区工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壮大镇域经济、活跃县域经济、巩固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加快推进社区工厂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推进社区工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智远    市长
  副组长:郝光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杨晓彬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 丽    市委常委、副市长
      姜学武    副市长
  成 员:王晓刚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云钊    市工信局局长
      杨 磊    市财政局局长
      马新民    市人社局局长
      相永宏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焦新学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于明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红侠    市商务局局长
      焦 毅    市扶贫局局长
      贾敬光    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主任
      李袁涛    市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马新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安排部署全市社区工厂推进建设工作;研究制订支持社区工厂建设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考核等;统筹协调解决社区工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职责:把社区工厂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将社区工厂建设纳入盐铜协作产业项目,盐铜协作资金适当向社区工厂倾斜。
  市工信局职责:负责培育部分社区工厂向规上企业发展,制订扶持社区工厂向规上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负责社区工厂企业的技改和技术创新支持工作。
  市财政局职责:按照省市社区工厂有关补贴政策,负责社区工厂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筹措,及时下达社区工厂相关补贴资金。
  市人社局职责:承担推进社区工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订全市社区工厂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项目引进、政策落实、认定管理、考核评比等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工厂配套政策制定,研究解决社区工厂建设中的困难,督促社区工厂支持政策的落实。
  市自然资源局职责:负责社区工厂建设规划所涉用地的审批办理等工作,协调职能内社区工厂建设相应职责。
  市生态环境局职责:负责协调解决社区工厂项目建设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职责:把涉农社区工厂建设纳入全市农业农村产业规划,引导、鼓励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涉农社区工厂,并享受相关涉农产业补贴。
  市商务局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外贸型社区工厂发展中的困难,健全完善外贸企业服务平台,加大仓储物流支持力度,降低企业成本。
  市扶贫局职责:协助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社区工厂建设,协助建立产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效。
  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职责:负责开展社区工厂招商引资和以商招商工作,形成产业聚集。
  市税务局职责:负责拟定外贸型社区工厂出口退税工作流程,落实兑现出口退税政策。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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