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03127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函〔2020〕6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05日 发布日期:  2020-03-05 16:12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10万亩中药材
规范化种植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05 16:1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是我市发展中医药产业、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重要基础。按照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到2023年全市中药材种植要达到30万亩,其中2020年要完成10万亩种植任务。为确保全年种植任务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全市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以黄芩、党参、丹参、连翘、柴胡、艾草等道地适生药材为重点,按照“品种道地化、种植规范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思路,全年新增10万亩,总面积达到20万亩(其中,耀州区新增3.4万亩,达到8万亩;宜君县新增3.4万亩,达到7万亩;印台区新增2.8万亩,达到4万亩;王益区新增0.37万亩,达到0.9万亩;新区新增0.03万亩,达到0.1万亩),进一步提高全市中药材产业整体规模和水平,助推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建好药材种苗基地,满足产业发展需要。建成药材种苗繁育基地2000亩,其中300亩以上基地5个(耀州区2个、宜君县2个、印台区1个),重点繁育黄芩、丹参、党参、连翘、大艾、金银花等适生药材种苗,着手苍术、黄精等稀缺药材苗木的研发繁育,形成稳定的规模化优质药材苗种供应基地,为药农提供质优价廉的种苗。
  (二)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打造药材产业带。按照“培植龙头、壮大规模、稳定基地、带动农户”的思路,引导中药材种植主体由一家一户零散种植向有技术、有资金的企业和大户规模化种植转变,打造5个500亩以上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形成耀州西北部山区、耀州孙塬—董家河片区、王益黄堡片区、印台305沿线—宜君云梦—棋盘—哭泉片区和宜君雷塬—寺天片区等各具特色的区域药材产业带。
  (三)扶优扶强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化发展。建成10个集种子苗木供应、技术服务、收购、鲜精加工及贮藏为一体的药材龙头企业(合作社),鼓励中药企业(合作社)在产地建设加工基地,加强采收、净选、切制、干燥等设施建设,更好地为种植户服务。
  (四)推进生产标准化,确保中药材质量。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等关键技术,特别是要重视中药材种植有机专用肥的推广应用,减少化肥、农药用量,逐步建立覆盖种植、加工、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质量追溯体系,提高全市中药材质量安全水平。
  (五)加强野生保护和抚育基地建设,推广仿野生种植。要以中药材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为主体,以封禁、人工补种等形式开展连翘、山桃、山杏等野生中药材的保护和抚育,完成人工抚育6万亩。在耀州区、印台区和宜君县各建设1个300亩仿野生种植示范点。以苍术及黄精种苗繁育为重点,开展珍稀濒危中药资源研究,为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我市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既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造中医药产业集群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尽管目前我市中药材产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仍存在种植效益低、标准化程度低、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滞后、加工转化水平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等一系列问题,急需通过规范化种植提质增效,促进中药材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逐级落实责任。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全市中医药发展座谈会精神,出台支持中药材发展的各项措施,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3月上旬要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组,尤其要组织对接好春季种子苗木、肥料、配套农机具等生产资料供应,春季力争完成全年中药材种植任务的50%。同时,加强全年生产调度和安排,统筹推进工作。
  (三)加大扶持力度。贯彻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春耕生产及涉农企业项目复产复工若干措施的通知》(铜政发〔2020〕7号)精神,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在继续执行《铜川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基础上,对推广采用果药套种、粮药套种等新模式种植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在原补助标准基础上再提高5%,并对规模化种苗繁育、产业化联合体、新技术、新模式等予以重点激励支持:一是对300亩以上的黄芩、丹参、党参、连翘、大艾、金银花等适生标准化种苗繁育基地和500亩以上规范化集中连片的种植示范基地予以扶持;二是对提供种子苗木供应、技术服务、收购、鲜精加工及贮藏、实行订单生产和采用“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运作模式,同药农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企业(合作社)予以扶持;三是对开展仿野生种植示范及珍稀濒危中药资源研究、特别是苍术及黄精种苗繁育研究的项目予以支持;四是对种植面积超过1000亩的村予以奖励;五是对通过提供服务、带动农户种植单个品种药材超过500亩的中药材乡土技术人才予以补助。
  (四)强化协调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指导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及质量控制技术、生态种植及仿野生种植、产地加工及贮藏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推广;科技部门要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中药材技术人才,组织开展中药材科技研发,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林业部门要支持林下中药材种植,指导连翘、山桃、山杏等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和抚育;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中药材质量监督检验;卫健部门(中医药发展中心)负责开展中药材资源普查,配合促进中药材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五)加强督查指导。市农业农村局要在3月上旬和8月下旬分别召开春季和秋季中药材生产调度安排对接及现场观摩会,及早发布中药材种植布局指导意见,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同时,组织中药材技术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零距离开展技术培训。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每季度通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明确中药材产业发展具体牵头部门,并于3月6日前报市中药材产业化办公室(联系人:王兆文,电话:0919-3589932,15609194069),同时每季度向市中药材产业化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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