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8-020743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函〔2018〕61号
发文日期:  2018年11月23日 发布日期:  2018-11-26 17:49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26 17:4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精神,推进铜川市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陕西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推进工作咨询专家、成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陕区环办〔2018〕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铜川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刘 丽 副市长
  副组长:郝 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万水库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何育宁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任正华 市科技局助理调研员
      张 勇 市工信局副局长
      孙 斌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宋国华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焦新学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郭小放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席周亚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陈俊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军朝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张北社 市林业局副局长
      水万宏 市水务局副调研员
      符迅速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保成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东林 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王维刚 市气象局副局长
      高 远 耀州区副区长
      潘旭辉 王益区副区长
      苗 源 印台区副区长
      温海龙 宜君县副县长
      吴凤祥 市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焦新学同志兼任。
  二、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主要职责: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要求,开展铜川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收集、分析全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有关数据资料,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协调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工作结束后,协调小组自行撤销。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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