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0-00957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发〔2020〕22号 | |
发文日期: | 2020年07月17日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17:3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对《铜川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规则》(铜政办发〔2017〕35号)予以修订完善,文件有效期按原文件执行。
一、文件第一条“《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为“《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文件第九条“网上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应当至少在交易开始日前20日发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修订为“网上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应当至少在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应当在公开拍卖日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公告,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文件第十条“网上出让公告期间,因特殊情况出让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宗地、个矿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个矿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网上交易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网上出让活动时间相应顺延”,修订为“网上出让公告期间,因特殊情况出让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宗地、个矿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个矿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网上交易开始时间少于20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20个工作日(矿业权)的,网上出让活动时间相应顺延”。
四、文件第二十八条“网上出让活动结束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铜川市人民政府网、市便民服务中心网、铜川市国土资源交易网等同时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0日”,修订为“网上出让活动结束后,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5个工作日(矿业权)内将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铜川市人民政府网、市政务服务中心网、铜川市国土资源交易网等同时发布”。
五、文件中涉及到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部门、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均变更为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