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0664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20〕12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12日 发布日期:  2020-05-14 09:2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14 09:2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全市“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推进,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市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环境保障,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以市场主体持续增多、民间投资持续上升、企业成本持续下降为目标,以质量、效益和企业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 整治变相审批。(市审改办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持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负面清单。对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和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信息中心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效能监管系统,逐步开展用户行为和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及应用,完善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优化升级“12345”热线平台,推进热线平台数据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汇聚。(市政务信息中心、市委网信办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持续丰富网上服务内容,推进大厅规范运行。在“9761”专项工作基础上,将市、区县政务服务网全面融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办事“一张网”,市、区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陕政通”旗舰店服务事项不少于100项。全面统一政务大厅标识形象、推广“政务专递”。以“方便群众、集约整合”为原则,充分利用部门服务大厅、行政村(社区)活动站等现有场地,设立政务服务分中心或便民服务站点,向群众提供更密集服务网点、终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政务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六)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文化、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制订印发全市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通用目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七)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我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开展送条例下基层、入企业活动,提升条例知晓率。(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9月底前完成)
  (八)加快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积极配合第三方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优。指导各区县做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配合落实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九)学习借鉴和推广先进经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精神,对标先进地区,推广借鉴13项先进经验和23项改革举措。探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试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十)开展规范招投标专项整治。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着力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规范招投标监管全过程,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十一)开展巩固和深化营商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推动营商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坚决整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坚决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坚决整治简政放权不彻底、不到位,以及“放小不放大”、下放事项“含金量”不高等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二)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三)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双包一解”活动。按照“一对一”包抓原则,在区县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包企业、包项目、解难题”活动,建立“双包一解”工作台账,定点联系、定期走访,为企业经营和项目落地排忧解难。(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四)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自助服务等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
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打破印章刻制行业垄断。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时限在3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提升。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实现网上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承诺制。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流程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在1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提升,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时限在58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提升;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时限压缩至38个工作日。公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指南和办事流程,明确申报材料清单及各环节办理时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人防办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六)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持续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推行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专人负责对新开办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实行“一对一”“点对点”上门服务。供水方面,将城市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40个工作日,将县城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15个工作日。供电方面,将低压(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65个工作日。供气方面,将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5个工作日。供暖方面,将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30个工作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七)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在企业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10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类型在4个工作日办结基础上持续巩固提升。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费收缴等业务有效衔接,全面推行“一厅办理、集成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窗口标准化、业务流程化、服务规范化水平,推行预约办理、网上办理、自助查询、上门办理等多种服务举措,切实做到“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王益区、印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机构正式运行。(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八)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以“两增两控”为目标,进一步优化信贷流程,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降低信贷综合成本,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和企业申贷获得率。在信贷总量方面,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在办理难度方面,简化优化贷款办理环节,逐步压缩贷款办理时限。在贷款成本方面,积极推动涉及小微企业贷款的中介服务和行政性收费稳步下降,力争贷款综合成本逐年压缩;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在贷款质量方面,力争总体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不断整合完善信息数据,完成企业主体信用建档。(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联合征信中心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九)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实现全市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所有税务业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键咨询”所有税务业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简并涉税表单,优化办税流程,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统筹征缴一张报表、一次申报。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逐步推行电子化备案,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简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落实境外投资者递延纳税政策。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大力支持外贸业加快发展,继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限。依法公开涉税事项,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监督。(市税务局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压缩进出口单证办理时限,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进出口许可证、一般原产地证、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等单证办理工作,在企业提交主要材料的情况下实施“容缺办理”,办理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和预约办理退税。对出口企业实行个性化服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出口退税效率。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推行外籍华人一次办理5年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或5年有效期居留许可制度。(市商务局牵头,市税务局、市贸促会、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一)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行动,坚持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和公示制度,进一步实现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 “零收费”目标,降低企业负担。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快完成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放共享。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建设。积极推进物流业降税清费工作,将房屋租赁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按规定纳入物流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支持物流企业总部机构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新批收费公路项目、高速公路通行费调整等相关政策,探索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加大政府欠款清理偿还工作力度,2020年底前,将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偿还到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二)规范中介服务。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国务院取消下放情况,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并及时对外公布。严厉打击“红顶中介”,行政审批部门及下属单位不得开展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确有必要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清理和取消区域性、行业性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和限额管理,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建立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积极引导中介服务机构组建行业协会,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加入中介行业协会。探索组建中介联合体,打包提供工程咨询、测绘、环评、能评、水保、地勘等多类中介服务。持续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查询中介机构资质和信用、购买中介服务、监管中介机构运营等提供服务平台,实现“交易不见面、过程全留痕”。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健全中介机构评价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规范涉企收费。
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上降费政策,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全面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执收单位行为,建立涉企收费举报制度。清理整顿中介涉企收费,规范行政审批及政府部门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收费,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理规范垄断行业收费。加快制定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引导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挖掘减费、降费、清费潜力,清理强制、重复收费和收费标准过高行为。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加强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审查,进一步规范层级关系,加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变动、会费、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四)强化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督管理机制,编制全市政务诚信信息目录。加强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尽快建成全市共用、分级管理的政务诚信档案管理系统。试点开展第三方政务诚信评价,分期分批对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梳理政府机构失信事项,建立市、区县失信政府机构名单及事项清单,重点对政府承诺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治机制,完善信用修复制度,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以信用支撑推进解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健全失信行为修复机制,建立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信用资质培育机制。(市政务信息中心牵头,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五)优化便民服务。
持续深入开展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建设铜川政务服务移动终端,打造铜川政务服务旗舰店,普及全省统一公共支付系统。推广“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选取至少一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作为试点,探索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延伸。运维好铜川市网上群众工作部12345呼叫中心,整合市级部门非警务、非紧急类服务热线和市级12345热线。完善统一事项库,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照电子化和统一归集工作,推动高频证明网上开具,减少办事服务堵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政务信息中心、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六)促进政策落地落实。
市级相关部门对已出台的各项利企便民政策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形成核心条款清单和政策汇总服务包。对梳理形成的核心条款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办理环节、办理成本和办理时限,形成高效便捷的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利企便民政策服务宣传周”活动,每年最少组织一次营商环境“政策吹风会”或“新闻发布会”。完善政策网格服务格局,充分发挥市便民体系功能优势,推动政策服务层层下沉,将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企业群众了解政策、交流政策、用好政策的“企业之家”“便民之家”。健全政策督导问责机制,认真抓好政策落地实施督查督导工作,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企业群众,用心用情倾听企业群众对政策落地落实的实际效果和真实感受。(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工作保障
  (二十七)加强宣传培训。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力度,提升营商环境社会参与度和认同感。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
  (二十八)夯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举措,夯实职责,组织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进展及时报牵头部门和市营商办。
  (二十九)加强督办检查。适时开展督办检查,对发现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按期进行整改,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三十)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市区县联动、部门协同、高效协作的工作合力。

  附件:铜川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颗粒化清单、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任务指南和学习借鉴全国推广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清单.docx


  文件解读链接:图解《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网络编辑:机要科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