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9-009680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9〕13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19日 发布日期:  2019-06-21 16:13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21 16:1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

 
  按照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既定目标任务按时序顺利推进,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提供一流环境保障,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在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银行开户、涉税事项3个工作日办结基础上持续巩固提升,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
  主要措施:
  1. 简化企业开办。推行不见面登记,优化材料网上提交方式,大力推进营业执照办理全程电子化。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 统筹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执行全国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对符合登记、备案性质且运行情况良好的,继续推行;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不符合登记、备案性质的,及时规范完善,各部门按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负责)
  3. 打破印章刻制行业垄断。破除印章刻制行业垄断,将具有防伪印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全部纳入公安印章管理系统,完善防伪印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新开办企业刻制公章免费服务。(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4. 完善企业注销制度。压缩环节,取消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的程序,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降低成本,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缩减材料,明确企业注销实行形式审查,办理注销登记时仅提交《清算报告》等必需要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5. 做好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5月底前取消银行账户许可,由核准改为备案,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
  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5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38个工作日。
  主要措施:
  6.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市住建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
  7.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由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市住建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
  供电方面,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4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68个工作日。供水方面,城市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44个工作日;县城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供气方面,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35个工作日。供暖方面,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40个工作日。
  主要措施:
  8. 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模式,运行“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确保同类业务不同供应企业手续办理的一致性。(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铜川供电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天然气公司、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等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落实)
  9. 提升服务水平。推行“过节不打烊”服务,在节假日时间,推行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专人负责对新开办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实行“一对一”“点对点”上门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铜川供电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天然气公司、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等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落实)
  10.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铜川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铜川市优化企业获得水气暖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环节,对相关手续实行并联审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铜川供电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在企业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13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类型4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主要措施:
  11. 优化登记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完善窗口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一批不动产登记示范窗口。对分散登记时期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本着“保护产权、方便企业、化解矛盾、分类处理、完善规范”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费收缴等业务有效衔接,全面实现“一厅办理、集成服务”模式。王益区不动产登记服务部、印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部正式投运。(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12. 加快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与涉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合作,积极推进房屋交易、税费收缴、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向企业提供便捷、优质的查询服务。(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办理难度方面,简化优化贷款办理环节,贷款办理时间较上年逐步压缩。贷款成本方面,积极推动涉及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中介服务和行政性收费稳步下降,力争贷款综合成本逐年压缩;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贷款质量方面,力争总体不良贷款率较去年下降。
  主要措施:
  13. 持续扩大融资规模。强化“两增两控”监管政策引导,健全考核机制,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每季度组织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会,有效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持续推进融资困难企业帮扶工作,实现被帮扶企业突破30户。持续开展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模式试点,提高域内银行业机构金融服务综合质效。发挥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积极作用,解决企业应急周转资金需求。(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保监分局负责)
  14. 推动信贷产品创新。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丰富信贷产品种类,加大信用贷款的使用,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满足各类融资需求。探索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加强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力。(市金融办牵头,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5. 合力降低融资成本。组织券商等推荐机构逐区县摸排企业,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融智服务,年底前实现40家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交易板挂牌。印发《铜川市企业上市挂牌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完成2018年及以前年度企业上市挂牌奖补申报工作。(市金融办牵头,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保监分局负责)
  16. 全面提升融资效率。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针对中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特点和特色行业,创新开发出符合中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形成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商业可持续模式。搭建全市信用金融服务平台,与中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建立覆盖全部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支撑信用金融融合应用。(铜川银保监分局牵头,市金融办、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负责)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电子税务局可办事项增加至320项,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提高至99.5%,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13小时。
  主要措施:
  17. 精简纳税人申报材料。落实中省取消税务证明事项要求,实现纳税人申报材料精简25%以上。(市税务局负责)
  18. 扩大网上办税范围。6月底前95%以上涉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年底前8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持续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度。(市税务局负责)
  19. 实现多渠道办税。切实优化个人所得税办税软件功能,完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修正申报提示功能。拓展PC端、手机端、自助端等多种“线上”办税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办税服务。(市税务局负责)
  七、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配合省海关、商检、口岸等部门工作,对进出境货物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进出口单证实行“容缺办理”,当场办结。帮助企业大幅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外贸进出口贸易额增长10%。
  主要措施:
  20. 做好外贸主体培育工作,全年新增外贸备案企业10家。(市商务局负责)
  21. 加快设立铜川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和公用型保税仓,加强与关中海关、西安海关等有关单位联系合作,完善口岸体系建设,促进口岸开放平台互联互通,提升外贸企业进出口贸易业务水平。(市商务局负责)
  22. 压缩单证办理时限,进一步落实“容缺办理”,全面实行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时限,全面试行无纸化退税。(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等成本合理下降,全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2.77亿元。
  主要措施:
  23. 降低税费负担。积极落实中省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和涉企保证金,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工业促投资稳增长、标准化厂房建设、企业创新政策措施等各项奖补政策,做好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和资金清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负责)
  24. 降低用人成本。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实施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给予稳岗补贴资金。继续做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300万元。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不足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补助。(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九、开展五大专项行动
  聚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环节,对照《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举措,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五大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解决企业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25. 开展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对各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加强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6.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以政府诚信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管+失信问责”机制,开展政务诚信监督评价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信用意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畅通失信投诉渠道。将在企业开办、招投标过程中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7. 开展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实行中介服务清单化管理,规范中介服务办理事项,强化办理时限要求。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8. 开展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完善审批服务便民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实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一窗”分类受理政务服务事项达到70%以上,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9. 开展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以中省市出台的利企便民政策措施为基础,从企业和群众需求角度出发,梳理优化各项政策措施,明确政策核心条款、办理环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加强政策协同,加大政策解读和服务,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跟踪问效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深入宣传中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重要举措和工作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查重点,创新督查方式,倒逼问题整改。对标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调研问效,提供及时、客观、全面的情况反馈和决策参考。
  主要措施:
  30. 在《铜川日报》开设“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助力铜川转型发展”专题专栏,定期刊登各级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及时报道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实践成果,群众对解决营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感受体会,为全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市营商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负责)
  31. 聚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环节,对照《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举措,紧盯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重点工作,深入排查企业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估通报,推进工作整改落实。对影响破坏全市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市营商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负责)
  32. 以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目标,综合运用实地考评、现场测评、第三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注重发现各区县、各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创新做法,提炼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及时报送省级调研问效部门。(市政府研究室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统计局、市工商联、市行政学院等相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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