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9-007606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9〕9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9-05-17 14:43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
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17 14:4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3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务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标准和格式。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发现公开的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予以更正。
  1. 健全制度机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制度规范,明确公示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审核、纠错机制,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机制,确保各阶段相关信息有序公开。
  2. 明确公开载体。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将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作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事前和事后信息,鼓励通过微博、微信、APP等政务新媒体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要设置搜索查询功能,实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查询。
  3. 强化事前公开。各级政府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本部门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4. 规范事中公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5. 加强事后公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及时从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于每年1月10日前公开本部门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各区县政府于每年1月底前公开本区县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市政府。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6. 规范文字记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参照司法部制定的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和相对应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制作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
  7. 规范音像记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
  (1)编制记录清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执法实际,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事项进行梳理,形成目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
  (2)全程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3)配置记录设备。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要求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明确执法音像记录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建设询问室和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按照工作必需、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本部门执法具体情况确定,不搞“一刀切”。
  8. 严格记录归档。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形成业务流程清晰、数据链条完整、数据安全有保障的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
  9. 发挥记录作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善于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0. 明确审核主体。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具体负责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配强工作力量,使法制审核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原则上每个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按照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5%的标准配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11. 明确审核范围。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均要进行法制审核;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加强对本系统的业务工作指导。
  12. 明确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13. 明确审核责任。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推动落实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实际,确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并取得实效。各区县、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各级政府要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市财政局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各级政府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需求列入财政预算。
  以上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除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外,原则上在2020年底以前完成,对制度性任务措施长期推进落实。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文件解读链接:图解《铜川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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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机要科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