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8-022619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8〕57号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8-12-28 10:40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
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8 10:4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2号),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牢固树立大粮食安全观,立足粮食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拓展农民售粮渠道,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业经济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末,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粮食产品结构更加优化,粮食产业效益、科技创新能力、绿色发展、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粮食产业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初步建成适应我市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体系。
  二、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
  (三)增强企业活力。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做强做优一批具有竞争力、辐射力的骨干国有粮食企业,推动“一县一企、一企多点”一体化网络建设,确保1个区(县)至少有1个资产和信用状况较好的骨干国有粮食企业。推进企业资源整合和战略重组,加快转换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融资等形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构建“产购储加销”协作机制,有效发挥稳市场、保供应、保安全、促发展的重要载体作用。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组建经营联合体,利用龙头企业资源优势,引导优质粮食品种种植,促进区域粮食种植结构转型,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重点支持纳入“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示范企业,在生产工艺改造、产品质量追溯、销售渠道建设、品牌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提升企业示范带动能力。鼓励国有粮食企业依托现有收储网点,主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合作,扩展粮食仓储业服务范围,提升粮食企业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四)培育粮食流通主体。引导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转移,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的省、市级重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坚持粮食市场主体平等准入,多元流通主体协同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创新龙头企业参与地方粮食储备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三、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五)延伸产业链条。探索开展绿色优质特色粮油种植、收购、储存、加工、销售新模式,鼓励粮食企业积极参与我市粮食生产核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引导优质粮食品种种植,稳定优质粮源,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粮源基地化。支持企业树立灵活多样的粮食流通理念,拓展物流运输、金融服务等功能,通过微商、电商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销售。加大粮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力度,鼓励发展粮食产业观光、文化展示、健康养生、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粮食全产业链信息监测和分析预警,加大供需信息发布力度,引导粮食产销平衡。(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工信局)
  (六)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粮食名牌产品,联合打造区域品牌,不断扩大我市粮食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推行更高质量标准,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四、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七)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大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以市场需求和粮食产业发展为导向,逐步建立优质优价的粮食生产、分类收储和交易机制。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大力实施“中国好粮油”示范区(县)、示范企业行动计划,推进订单生产,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促进城乡居民由“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推进主食品工业化生产,发展杂粮、杂豆等特色农产品,促进粮食产品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五、强化粮食科技创新
  (八)强化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支持创新要素、专业人才向粮食产业聚集。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联合,打造粮食产业科研平台,开展粮食领域合作研究,加大对营养健康、质量安全、节粮减损、加工转化、现代物流、“智慧粮食”等领域相关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形成粮食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动粮食产业科技进步。实现智能仓储、智能烘干的科技应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粮食局)
  六、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
  (九)提升粮食产后服务水平。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的需要,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现有资源,建立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现代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在设施建设、购置设备上给予政策性资金支持,为粮食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五代”(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推进农户科学储粮行动,促进粮食提质减损、企业增效、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财政局)
  (十)完善粮食物流体系。持续推进现代化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加快危仓老库改造、智能化升级改造步伐。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提高粮食收储、转运能力。建设完善区域性粮食应急配送中心,逐步实现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
  (十一)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适应市场化粮食收储体制改革,建立覆盖面广、功能完善的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提升市、区(县)两级质检机构服务能力及监测覆盖率。巩固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形成以市级为支撑、以区(县)级为基础的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协作机制,加强粮食种植、收购、储存、销售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完善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
  七、保障措施
  (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建立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粮食产业加快发展。落实产粮大区(县)奖励政策,促进地方粮油生产。按照中省政策要求,认真落实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粮食流通产业、优质粮食工程等项目建设,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管理使用好粮食风险基金,增强储备粮监管与宏观调控能力,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
  (十三)优化金融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政策性银行发挥金融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业务。鼓励商业性银行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加大对粮食产业经济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产品,优化服务,不断提升对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的保险服务水平。农发行铜川市分行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以粮食为主业的各类购销主体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产购储加销”等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扶持一批聚焦粮食主业、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粮食加工企业,支持粮食物流节点、粮食物流园区等粮食流通体系建设,助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金融办、农发行铜川市分行)
  (十四)落实用地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
  (十五)夯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本地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划或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加强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发挥好粮食等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在标准、信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作用,合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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