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8-022025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8〕53号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16日 发布日期:  2018-12-18 08:19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推广使用
新型洁净炉具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18 08:1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暖冬行动”,切实解决天然气未通达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群众冬季采暖问题,促进搬迁群众实际入住,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推广使用新型洁净炉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广新型炉具
  本次推广的新型洁净炉具由陕西中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生产,并提供清洁型煤生产所需技术支持。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类型和采暖面积,推广使用以下几款炉具:
  (一)中心村庭院式安置户: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推荐使用小号单烧炉;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且未安装水暖设施的,推荐使用中号单烧炉。
  (二)楼房安置户:已安装水暖设施,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的,推荐使用7号水暖炉;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推荐使用8号水暖炉。
  (三)单人户:推荐使用小号单烧炉。
  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
  (一)炉具由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统一采购,所需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炉具所有权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所在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编号,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管理。搬迁群众具有使用权,不得自行转让和买卖。
  (二)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炉具发放和安装,陕西中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安装技术支持,安装所需配件及产生的费用由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承担。
  (三)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企业生产型煤,合理设置型煤配送网点,陕西中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进行型煤生产技术指导。
  (四)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对搬迁群众购买型煤进行价格补贴。2018年-2019年采暖季,群众购买型煤价格原则上不超过600元/吨。
  (五)采用水暖炉的安置户,需水暖设施安装到位后,根据住房实际情况配装相应炉具。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是新型洁净炉具和清洁型煤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和保障措施,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市移民(脱贫)搬迁办公室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二)强化宣传动员。要加大对环保知识和新型洁净炉具、清洁型煤的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认知度。要切实做好新型洁净炉具使用技术指导,引导群众安全、科学使用,确保推广工作实效。
  (三)加强日常检查。要强化对新型洁净炉具和清洁型煤日常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正常使用。对已安装炉具的集中安置点,要确保搬迁群众实际入住。对未实际入住但安装炉具的,或自行转让、买卖和损坏炉具的,及时进行查处。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严格执行政策,在炉具和型煤发放过程中,不得优亲厚友,违规操作,不得超范围配置和发放补贴,如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将进行责任追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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