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7-017802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7〕40号
发文日期:  2017年09月18日 发布日期:  2017-09-22 17:40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文化消费的意见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9-22 17:4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文化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充分发挥文化消费在推动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文化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文化为民惠民,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着力加强文化消费供给,培育引领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理念,不断丰富文化消费业态,发挥文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为“四个铜川”建设贡献力量。
  到2020年,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文化消费市场体系更加健全,文化消费环境更加优化;全市文化消费总量、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和消费满意度均实现大幅提升,文化消费年均增速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文化消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文化消费供给。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注重文化衍生产业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注重文化产品向旅游等大众消费领域嵌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提供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发展适应消费者购买能力的业务。创新文化成果转化模式,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推动文化创作、成果转化、产业经营一体化运作。加快推进文化资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重点扶持一批优质文化企业,提供综合性、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文化设施运营单位与文化创作、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提供“一站式”文化服务。加大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力度,打造铜川文化品牌。(市文化广电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二)培育文化消费理念。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刊、杂志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氛围,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支持图书出版、影视、演艺、动漫等文化企业开展文化消费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书法、陶瓷、绘画、创意作品竞赛,举办科普、欣赏、体验、阅读等活动,引导消费者养成健康有益的业余文化爱好和消费习惯。(市文化广电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丰富文化消费业态。深入推动文化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加快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拓展新媒体文化消费。充分挖掘铜川特色文化内涵,支持举办特色主题活动,丰富人民群众节假日文化消费选择,释放消费潜力。实施文化消费品牌引领战略,继续举办好中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照金国际滑雪节、玉华宫休闲避暑节等重大活动,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文化消费活动品牌。开展铜川市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将其打造成为彰显铜川文化魅力、释放文化产业活力、促进文化消费的集中展示和宣传推介平台。(市文化广电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拓展文化消费空间。引导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宾馆饭店、体育设施等引入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商业服务与休闲文化高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大力发展“文化+”融合项目建设,开发文化消费项目,推进核心城区文化体育场馆产业化运营。推进有条件的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支持旅游景区增设文化消费项目,开辟特色文化旅游新线路。提高农业领域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水平,引入创意种植、科普教育、情景体验、家庭农艺等消费项目,以文化消费助推农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五)优化文化消费发展环境。建设覆盖全市的文化消费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编制铜川市文化消费指南,向消费者及时提供最新文化消费信息。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制定负面清单,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进程,以改革释放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同类文化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文化消费服务联盟,搭建文化消费服务平台。加强文化领域核心人才、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扶持力度,为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文化广电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加强文化产品供给与促进文化消费并重的政府扶持机制,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途径,建立适度竞争、消费挂钩、择优扶持的新机制,由直接补贴文化经营单位向补贴居民文化消费转变;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市相关财税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市财政局牵头,市文化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七)加强文化消费金融服务。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挥贴近市场的优势,完善移动支付系统,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切实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企业力度,积极满足文化企业融资需求。探索开展艺术品资产托管,支持文化企业进行信用融资。推动互联网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发挥技术、信息、资金优势,为文化消费提供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将更多优秀文化创意项目纳入铜川文化惠民卡体系。(市金融办牵头,市文化广电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八)强化文化消费权益保护。加快推进文化消费领域产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化对建设安全可信消费环境的支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完善有利于创意和设计发展的产权制度。完善文化产权市场建设,活跃文化产权交易,促进文化产品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合理有序流通。(市科技局牵头,市工商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文化广电局、市质监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文化消费协调机制,加强对文化消费工作的引导,努力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文化消费工作格局。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统计监测。加强文化消费统计,实现各有关部门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充分利用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平台,深入开展文化消费和文化市场的统计监测,准确掌握本市文化消费规模和结构的变化。加强对文化消费主要领域发展特征、趋势的分析研究,为进一步促进文化消费提供决策依据。
  (三)加强市场监管。推进文化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扫黄打非”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文化侵权行为,惩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行为,维护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
  (四)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把市场认可度作为评价和支持文化消费项目的重要依据,优化政策激励方式。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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