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7-013487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7〕32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7-17 18:11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铜川市加快建筑装配产业化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7-17 18:1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加快建筑装配产业化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铜川市加快建筑装配产业化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建材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推动装配式建筑迅速发展,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以打造关中新型建材生产基地、创建省级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造方式有效转变,推动建筑装配产业迅速壮大,不断延伸水泥等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助推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建筑装配产业产值达到50亿元,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培育1-2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区域目标:新区、耀州区及市级各园区作为我市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地区,2018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2019年达到25%,2020年达到30%;王益区、印台区作为积极推进地区,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宜君县作为鼓励推进地区要采取措施,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二、发展建筑装配产业,推进建材业转型升级
  (一)发展壮大建筑装配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装配式钢结构、混凝土结构、木结构生产企业在铜川落户。利用市产业合作发展基金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或租赁、购买现有厂房供新入驻企业使用,对新入驻企业,前两年厂房租金予以全额补助,第三年实现税收总额高于厂房租金的再补助一年租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分别按50%给予补助;引进大企业、大集团总部的,由所在园区三年内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办公用房,市政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建成投产并按期完税的规上企业,当年流动资金贷款按照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给予50%(当年每户总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财政贴息。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装配式建筑主导产业和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实现建筑产业化。(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招商局配合)
  (二)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坡头园区为载体,以陕西建工(铜川)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体系,形成规模效应。根据财力情况,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园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到2020年坡头园区建成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坡头园区管委会负责,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配合)
  (三)发展装配式建筑配套产业。王家河工业园区要积极发展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装配式建筑配套门窗、集成厨卫、板材以及施工设备、机具等产品,构建产业链完善、专业细化的产业体系,形成与装配式主导产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配套产业。根据财力情况,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发展装配式建筑配套产业,王益区政府要配套一定资金。(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王益区政府、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招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配合)
  (四)鼓励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支持大中型水泥企业、商品混凝土企业、预制构件和相关建材、建筑企业开展装配部品部件生产合作、配套,实现装配式建筑生产要素的流动、转移,不断提高部品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生产水平的规模化、信息化。(市工信局负责,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配合)
  (五)支持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市财经发展基金对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进行扶持,引进且开工建设投资5000万元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奖补项目建设单位和区县(园区)5万元、3万元;引进且开工建设投资1亿元以上的,奖补项目建设单位和区县(园区)各10万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15%;符合国家和省上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研究开发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装配式建筑企业的专项技术、科技计划,在高新技术认定、创新平台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上给予重点支持。(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加快建筑业改革步伐,推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六)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大中型建筑业企业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向具有设计、构配件生产、施工、工程管理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加快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提升企业资质等级。到2020年,发展具有装配式施工能力的总承包企业3家,完成年产值10亿元。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引导中小型企业走“专、特、精”道路,向特色专业承包方向发展。(市住建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七)提升装配式施工水平。引导企业创新施工组织方式,加快发展施工安装成套技术、安装防护技术、施工质量检验技术,发展一批具有较高装配式施工技术水平的骨干企业,实现技术工艺和组织管理的转变。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提高各专业协同能力。(市住建局负责)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队伍,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技术团队,提高与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科研创新能力。鼓励铜川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学校增设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支持企业进行学徒制培训,加快培育发展装配式建筑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别负责,市住建局配合)
  四、实施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全面提高工程质量
  (九)实施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以低层建筑为突破口,以中高层建筑和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等农村居住建筑为重点,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2018年起,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设施项目、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房建工程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规划部门要在工程规划阶段严格把关,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新区、耀州区装配式建筑示范规模达到10万平方米;王益区、印台区、市级各园区达到3万平方米。耀州区、印台区、宜君县装配式农房示范规模达到5000平方米。(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分别负责)
  (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加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技术水平。按照国家和省上制定发布的绿色建材推广目录,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新型墙体材料,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倡导菜单式全装修。(市住建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十一)实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健全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生产企业对部品部件质量负责,施工企业要加强部品部件的进场验收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和检验检测。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强化安全性、耐久性和舒适性等要求,保障和提高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市住建局负责)
  (十二)装配式建筑建设的激励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贷款额度根据装配率最高可上浮20%。给予装配式建筑施工企业优先承担工程项目、评选文明工地、“长安杯”等工程奖项等支持。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金按照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缴纳;劳保统筹费分别对参建各方予以返还;建设单位缴纳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以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先征后返,项目建成后按标准的50%予以返退。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每平方米市、区两级给予适当补助;对于满足国家评价标准要求的装配式建筑根据装配率乘以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公积金中心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实现追赶超越目标
  (十三)建立发展装配式建筑组织机构。建立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建设、技术创新等重大事项。
  在市住建局设立装配式建筑推进办公室,协调制订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配套政策,拟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协调解决建材业、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装配式建筑部品检测、认证平台建设,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十四)引导建立装配式建筑研发机构。积极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合作,建立1个省级、2个市级装配式建筑研发中心、专家工作站、咨询机构,开展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工程标准、规范和图集的研究,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通过免费提供办公、科研项目补贴等手段推动装配式建筑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对于引进建立相应机构的区县或园区,给予10万元奖励。
  (十五)支持装配式建筑社会团体发展。鼓励铜川建设集团、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十四建设公司、陕西鸥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牵头,组织全市装配式部品部件、水泥、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以及建材、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装配式建筑协会,探索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发包承包、分包管理、工程计价、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管理模式,组织装配式建筑政策、标准和技术的宣传、培训。(市住建局负责,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配合)
  (十六)制定相关政策,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土地供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土地优惠政策,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2018年起,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建筑项目招拍挂土地的比例不少于15%,以后年度每年增长不低于5个百分点。鼓励在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和投入使用后引入保险机制,由市、区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提供保费补贴,施工阶段和投入使用后保费补贴标准为:2017年市、区县财政各补贴40%,2018年各25%,2019年各15%,2020年各10%,2020年以后取消补贴。(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要按照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发展指标列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各单位的考核,每年12月10日前将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作情况、推进措施、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书面报市政府并抄送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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