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7-012442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7〕25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6-30 09:59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提升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的意见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30 09:5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调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形成共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的工作格局。
  (二)统筹城乡,上下贯通。从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出发,统筹城乡文博体育设施资源,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形成贯通上下,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工作合力。
  (三)破除壁垒,共建共享。打破条块分割局限,盘活文体设施资源,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总量,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积,提高设施利用率,实现共建共享。
  (四)突出特色,精准对接。依托场馆功能特点,推出特色服务项目,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满足群众不同层次文化需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特色服务与群众需求的有效对接。
  (五)创新机制,利民便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探索有效的激励措施和补偿机制,创新场馆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文博体育设施集约高效运行,方便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二、目标范围
  (一)总体目标
  整合统筹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文化宫、俱乐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影剧院等各类设施资源,完善服务流程、打通馆际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场馆服务、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公共文化场馆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二)实施范围
  1. 由文化广电、旅游发展部门管理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博场馆实行全面免费开放。
  2. 由教育、体育、工会、科协、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管理的图书馆、科技馆、体育场(馆)、文化宫、俱乐部、活动中心等文体场馆,按职能和服务范围可实行定时免费开放。
  3. 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各类文体场馆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
  4. 由社会力量开办的俱乐部、影剧院、演艺、展览展示、艺术培训等场馆要安排低票价活动场次。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公共文化场馆设施利用率
  1. 建设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利用一批、规划新建一批”的思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场馆设施项目,打造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铜川市全民健身馆、体育馆、铜川大剧院、铜川博物馆、铜川市工人文化宫、铜川市群众艺术馆、铜川美术馆等一批重点公共文化设施,改造提升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改善环境,扩充群众活动空间,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市覆盖,实现各层级场馆之间的有效互动。
  2. 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全面落实《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建立实施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适时进行调整完善。健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体系,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投诉、反馈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3. 推行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用好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深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工作;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开设一定数量的免费服务项目;俱乐部、影剧院等经营性文化设施要安排低票价演出、活动场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在不影响单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向社会定时免费开放。全市各类公共文化场馆要建立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公示制度,发布开放时间、开放内容和服务项目。
  4. 面向特殊群体推行对象化服务。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公益性文化艺术教育、文化活动展演和科技知识普及等服务。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和有条件的基层综合文化场馆要设立无障碍通道,设置方便残障人群的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5. 深化流动文化服务活动。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美术馆、科技馆等文化事业单位流动服务,针对偏远乡镇、贫困村以及人口、地理条件不足以建设统一场馆的部分地区开展流动服务,推动文化精准扶贫,并根据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喜闻乐见、迫切需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建立公共文化场馆服务项目和内容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机制
  1. 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继续开展以基层群众为服务对象,以基层为重点,公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制定服务规范,统一服务标准和流程,开展服务效能考核,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满意在民”系列文化活动。
  2. 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公共文化场馆要根据各自功能定位,健全基本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并通过各种渠道或平台向社会予以公布,吸引和方便群众按需就近参与公共文化活动。
  3. 拓展流动服务覆盖面。通过文化“三下乡”“五进”活动、政府购买公共文艺演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艺小分队下基层等活动,扩大公共文化场馆流动服务的覆盖面。通过“你看书,我买单”等“互联网+”服务与技术手段,将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城乡的每个角落。
  4. 完善评价反馈机制。健全完善群众评价反馈机制,修订《铜川市公共文化服务群众评价办法》,实现场馆与公众的之间的良性互动,场馆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的共同提升。
  (三)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公共文化服务的互联互通
  1. 打造场馆特色服务品牌。坚持品牌带动战略,通过精准定位,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推动品牌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活动质量和影响力,促进场馆利用率不断提升。
  2. 建立全市公共文化场馆结对帮扶机制。依托“铜川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一体化”“总分馆”制,以及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辖区各文化活动站点(场所)点面互补的服务模式,通过大馆带动小馆、小馆多角度辐射各类小型文化站点,建立“一对多”的公共文化场馆结对帮扶机制。
  3. 组建公共文化场馆服务联盟,开展馆际合作。市文化广电局牵头成立铜川市公共文化场馆服务联盟,建立各类公共文化场馆服务联盟工作机制,统一场馆规范、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发布渠道,实现联盟场馆之间整体统筹、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场馆的建设和服务
  1. 全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继续推进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逐步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中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评议管理。鼓励具备实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团队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的方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
  2. 建立健全文化志愿者管理制度。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建立文化志愿者招募、培训、服务管理、评价考核机制。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文化领军人物等社会知名人士和退休干部、教师、大学生、文艺爱好者等基层文化能人参与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文化志愿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3. 指导帮扶和发展群众文艺团队。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和服务的实施办法,引导民间文艺社团积极参与公共文化场馆开展的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支持文体场馆为民间文艺社团免费或优惠提供场地服务。建立健全各类馆办社团及民间文艺社团登记注册、演出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正式登记注册的文艺社团,由文化主管部门提供艺术指导、培训及场馆服务等专业支持。鼓励民间文艺社团成立行业协会,建立民间文艺团体联谊会,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提高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服务能力
  1. 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各类公共文化场馆数字服务资源,搭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使其成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中心,为群众提供多渠道、可选择、一站式、便利化的基本文化服务,实现满足群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一点通”。
  2. 推进公共文化场馆特色资源数字化建设。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规范,借助“互联网+”,推动公共文化场馆特色数字资源库建设,对地方特色文化信息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分析、存储及数字化、影像化制作保存。特别要加强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工作,及时完整的将数字资源共享至网络平台。
  3. 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数字文化馆(艺术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建设,以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全覆盖工程为依托,加快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提升协调机制。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资金保障。采取“中省资金支持、市县财政配套”的统筹使用方式,建立公共文化场馆资金保障机制,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确保公共文化场馆能够高效运转。将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场馆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将免费开放、设施运行、活动开展等经费列入各级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对教育、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所属的图书馆、科技馆、体育场(馆)、文化宫、活动中心等文体场馆由各级财政予以适当资金补助;对其它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各类文体场馆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社会力量开办的俱乐部、影剧院、演艺、展览展示、艺术培训等场馆实行票价补贴或按国家规定享受补贴。
  (三)队伍保障。根据相关要求配齐工作人员,配不齐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开展服务人员技能“大比武”,定期对基层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发挥文化志愿者、群众文艺团队的作用,弥补公共文化场馆工作人员不足。与省内部分高校、省级文化单位及其他地市优秀文化管理单位共建培训平台,不定期邀请学者、文化骨干、优秀服务标兵等来铜开展培训带动。
  (四)机制保障。制定公共文化场馆绩效考核和效能提升实施办法,实行公共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进行动态管理。开展公共文化场馆标准化服务示范点评选活动,引入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建设第三方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建设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及公众满意度。
  (五)宣传推广。以“文化铜川”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为中心,发布和推广各公共文化场馆的服务资讯、品牌活动和创新举措,并及时拓展至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其它各类宣传终端,在切实促进场馆效能提升的同时,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网络编辑:机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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