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7-001065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7〕2号
发文日期:  2017年01月16日 发布日期:  2017-01-18 17:13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1-18 17:1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市基础教育在深化改革、促进公平、内涵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惠及广大群众。但我们也看到,办学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课业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重智轻德、重知识轻能力培养、重书本知识传授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倾向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考试评价有待进一步深化,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市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当前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认真履行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中小学办学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中小学办学行为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
  二、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各区县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严禁随意增减科目和课时,切实保障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和相应课时;严禁随意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任何部门、团体和个人滥编、滥发教辅资料,或向学生摊派习题集、考试卷及课外读物等。
  (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督和指导区域内各中小学,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严禁家庭书面作业超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切实保证学生每天有充足的睡眠时间。教育、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计等部门要对社会上的文化补习班(校)、兴趣班、特长班、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整顿,坚决取缔各种“黑班”“黑校”。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外文化、体育、科技等活动,引导学生更为广泛的接触社会,接触生活。严禁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利用周末和节假日组织非毕业年级学生大面积补课。全市统一开学、放假时间,学校要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保障学生休息的权利。
  (三)健全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考试不超过1次,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任何部门、团体和学校组织、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竞赛、达标考级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以等级呈现,学校不得把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
  (四)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公、民办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获奖证书或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所有学校必须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合理地调整和划定学校招生范围,严禁跨学区招生,杜绝学生择校和学校择生现象。要保证辖区内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义务教育完成率。严禁拒绝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严禁以任何理由开除或劝退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剥夺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全面评价、择优录取。不得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炒作上线率、升学率和“高(中)考状元”。
  (五)深化教育资源配置。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流动趋势,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学校布局。要不断提高教育经费在公共财政中的比例。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落实城市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和小学要求,扩大城市中小学学位供给。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要加强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各级纠风、物价、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严格收费范围、项目和标准。指导学校科学编制预算,监督学校执行财务制度。严禁中小学校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借读费、转学费或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或以举办提高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介绍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中小学教师在社会办学机构兼课。
  三、标本兼治,努力构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既要加大对学校校舍建设、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的投入,还要加大对师资配备、师资培训等的投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逐步提高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改善办学条件,保证办学需求,保障学校发展,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基本保障。
  (二)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课程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教育信息化手段,优化教学过程,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严格执行中省有关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切实改变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减负增效”的成功经验。
  (三)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继续实行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的50%定向到乡镇初中学校的政策。实行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和潜在素质的考查,扭转单纯依靠升学率评价基础教育学校质量的状况,逐步建立起以全体学生为评价对象,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内容、达到国家规定培养目标为评价标准,以合格率、完成率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学校综合评价体系。
  (四)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爱国主义、民族精神、社会责任、公民道德基础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开放学校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等公共机构,统筹安排和指导中小学开展各学科教学实践、综合实践活动课和专题教育,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审美、学会创造,促进全面发展。
  (五)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要建立和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加强教师培训,尤其要加强农村教师全员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优化优秀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逐步扩大交流范围。建立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学校教师,努力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着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要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各中小学要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及有关教育政策,宣传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典型经验,引导家长、社会理解和支持素质教育。
  四、加强领导,确保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管理的统筹领导,落实“以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把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头等大事,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把强化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纳入区县、部门及教育管理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坚持以科学的标准和机制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教育法规政策。教育、纠风、监察、宣传、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有效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教育部门要研究提出区域整体推进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各中小学要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内部管理,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落实到课程、评价、管理的各个环节。
  (二)落实处罚措施。坚持疏堵并举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和处罚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区县政府,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由同级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年度工作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多次出现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要严肃查处,追究校长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责任。
  (三)强化督查问责。坚持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集中整治活动,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规范办学行为列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将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作为对校长、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和评比的主要依据,保证素质教育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观。加强舆论监督,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及时曝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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