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6-026432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6〕71号
发文日期:  2016年1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6-12-30 16:17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2-30 16:1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加强“五公开”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各区县、各部门在拟制公文时,要依法依规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附函说明不公开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审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随文报批。市级各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市级各部门向市政府上报拟以发文为目的的请示件时,应提出公开属性建议,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作退文处理。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各区县、各部门要于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学者、媒体等列席有关政务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各部门重要会议研究审议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也应通过网站及时公布。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省市新闻媒体以文字、图片、视频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报道。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区县、各部门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开会请示一同按程序报批;之前已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市级各部门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自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市电子政务办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五公开”专栏,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内容保障。2017年底前,发展改革、教育、工信、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商务、卫计、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安监、扶贫、税务等19个市级部门,要在梳理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参照本系统中省网站主动公开目录,制定并公布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8年底前,市级其他部门应全面完成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公布工作,并坚持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定期审查和调整公开内容。市政府办公室每年将根据中省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结合铜川实际,提出全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区县、各部门也要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及时转换。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保密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二、强化政策解读
  (一)做好中省政策解读转载和宣传。中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法规、规划方案、重要政策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等,市、区县政府网站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网站要即时充分转载和宣传;涉及某个行业的政策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及时宣传,并积极跟进,将学习、贯彻和落实情况及时发布。
  (二)做好市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市级各部门是市政府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围绕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规划方案和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通过网上图解、在线访谈、政策问答、专家解读、新闻发布、媒体专访等形式,综合运用文字、图表、数据、音频和视频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解疑释惑,全面深入介绍重大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积极引导舆论和管理社会预期。
  市级各部门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要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拟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解读方案一般应包含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以及相关背景、数据等,解读材料应严格按照解读方案进行撰写或录制,做到引用政策法规准确无误,有据可依,语言平实易懂。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政策,通过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传递权威信息。市级各新闻媒体也要积极跟进和宣传。文件公布前,要积极做好政策吹风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文件公布后,要密切跟踪文件执行情况,分段、多次、持续开展后续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各行业政策解读。市级各部门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在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审签后要抓好落实;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解读行业政策时,要积极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学者、社会及网络知名人士、主管负责同志、主办人员的作用,着重就政策涉及范围、执行标准、带来的实惠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市场预期和社会期待的重要政策,市级有关部门要在出台政策和解读政策前做好市场摸底与社会调研,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要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更精准地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
  三、积极回应关切
  (一)明确回应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市级有关部门是回应主体;涉及各区县的政务舆情,区县涉事责任部门是回应主体;涉及多个区县的政务舆情,市级主管部门是回应主体。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突出舆情收集重点。重点收集与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议定事项有关联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
  (三)做好研判处置。对收集到的舆情,要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处置结果要通过信件、电子信箱、跟帖回复等途径进行反馈。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结果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两会”、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运行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四)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区县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避免舆情发酵。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四、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重点围绕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纠违、环境保护和惠民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落地,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的参与,通过媒体发布、网站公告等形式,积极邀请社会公众参与,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二)规范公众参与方式。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必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公众所提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要公布理由。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实施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依法举行听证,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
  (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深化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和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领导信箱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广播电视网络问政、政府开放日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五、加强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市、区县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对本级政府网站的开办、建设、监督和管理。各区县、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区县、本系统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网站整合,将各区县所属部门网站、乡镇网站迁移到本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运营。
  (二)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推进各区县、各部门政府网站数据开放,加强资源整合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强有力的政务服务网络。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强化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要加强政府网站与省市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微信的信息共享,强化与各大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
  (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新闻媒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各区县、各部门要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努力做好新常态下的政务公开工作。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推荐专家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积极邀请中省市主流媒体及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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