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6-021070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6〕57号
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13日 发布日期:  2016-10-14 17:39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0-14 17: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加强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8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城市气象灾害综合观测网建设
  目前,我市各区县主城区气象监测站缺少,突发性、灾害性天气监测存在盲区,难以满足城市气象防灾减灾需求,各区县要加快城市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建设,重点做好针对城市内涝、道路结冰、恶劣能见度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切实发挥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已建成的视频监控系统可监测天气实况的作用,实现城市实景监测信息部门共享共用,为及时预警和科学防范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全面提高城市气象预报预警能力
  各级气象部门要提升城市气象要素预报定量化水平,提高灾害性、转折性、高影响天气落区预报的时空分辨率。开展连续、滚动和无缝隙的城市精细化预报预警,制作发布24小时内空间分辨率到街办、时间分辨率为6小时的多要素、定量化天气预报和灾害预警产品,提高重点时段、重要地段、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精细化气象预报能力。气象、环保、住建、交通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建设空气污染、城市内涝、雨雪冰冻等预报预警系统,提高城市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能力和科学应对水平。
  三、扩大城市气象信息发布覆盖面
  各区县要不断完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实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自动对接。重点提高人群密集区和城市弱势群体的信息覆盖能力,消除城市预警信息发布“盲区”。利用好城区各类电子显示终端、公交车载电视、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信息发布媒介,强化在主要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区域的气象信息发布。开放共享气象数据资源,以信息化推进气象与各领域加速融合,建立气象与相关部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等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快速响应机制,全面提升城市气象信息发布能力。
  四、推进“海绵城市”气象保障能力建设
  各区县要积极组织实施人影作业智能化示范市建设项目,加大人影作业现代化建设力度。各级气象部门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科普宣传,加强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能力和运行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空气质量预报研究及发布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评估机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开展气候变化对城乡建设、交通基础等关键领域和特色产业的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撑,做好城市气、电、油、运、水等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的气象保障服务。
  五、健全“四个铜川”城市气象防灾减灾责任体系
  各区县要将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制定城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气象纳入网格化组织体系,推进气象信息员与网格员队伍的融合发展,促进气象防灾减灾融入标准化社区和智慧社区创建。要不断完善市、区县、镇(街道办)、社区四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重点落实街道办、社区两级气象工作职能,建立包括街道办、社区和学校、医院、企业、工地应急责任人等在内的防灾减灾队伍。各街道办、社区要进一步加大全民气象科普、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推进气象科普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增强社会公众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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