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6-018810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6〕51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07日 发布日期:  2016-09-09 10:32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9-09 10:3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促进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如期完成,根据全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175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把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促投资、稳增长的一项关键举措来抓。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梳理确定了今年各区县、各部门、各项目单位承担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基金建设项目、重点计划项目、PPP项目,“十三五”规划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项目、“百天百项百企百亿”项目),形成了《铜川市2016年城镇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各区县、各部门、各项目单位要扎实推进这份项目清单中所列各类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各区县、各部门、各项目单位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按照开工时间、建成时间、今年投资计划等时间节点任务,倒排工期,及时协调解决资金筹措、征迁安置、组织施工等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开工,保进度,保投资,争取超额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凡今年计划建成的项目年底前要投入使用,凡今年计划开工的项目10月底前必须开工,所有在建项目都要确保进度。要着力促进城镇基础设施PPP项目的落地和开工,各区县、各部门在今年内落地开工的城镇基础设施PPP项目要有较大突破。
  各区县、各部门、各项目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审批台帐,市、区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住建、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跟进,对目前审批手续不全的项目,出主意想办法,力争短期内全部办结。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统计报送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做到应统尽统。公安部门要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碍项目施工的各类违法行为。
  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组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督查组,按照《铜川市2016年城镇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明确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标对表核查项目进展情况。市监察局、市考核办参照市重点推进项目考核办法和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惩办法,对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终综合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区县、部门、项目单位和要素保障部门进行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请承担本清单中项目建设或牵头组织工作任务的各区县、各部门、各项目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就项目推进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铜川市2016年城镇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doc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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