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6-018686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6〕49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04日 发布日期:  2016-09-07 11:35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9-07 11:3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统计工作是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调控、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省市“三项机制”贯彻落实的背景下,统计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随着统计领域的不断拓展,统计内容的不断完善,统计服务的日趋多样,“千里眼、参谋部、百宝箱”等职能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更加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和保障统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监督等职责,着力解决统计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推进统计事业改革、发展、提升,为“四个铜川”建设提供坚强的统计基础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和数据应用
  (一)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坚持“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及时跟踪反映经济运行态势。密切关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四个铜川”、县域经济、小康监测、转型升级、“三新”统计等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准确反映我市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资源环境、科技创新和民生改善状况。
  (二)强化统计服务能力。随着能上能下、容错纠错、鼓励激励三项机制的实施,真实、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等方面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加强统计服务能力建设,严格数据收集、审核、评估更加重要。
  (三)探索构建大数据平台。充分利用各类普查资料、基本统计单位名录库、部门统计信息等,整合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信息资源,探索构建全面反映铜川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大数据平台。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一)强化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好全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部门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部门统计数据的审核和评估,切实形成全市统计工作合力。各区县、园区都应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部门统计业务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责任科室、有一支统计专业队伍、有一套行业统计制度”的要求,落实统计工作职责,配齐配强统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依法依规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统计工作,确保部门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并按要求及时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报表、提供相关统计资料。要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强化分析研究,为部门、行业决策与管理提供依据。
  (三)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建立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考评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开展部门统计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提升部门统计工作水平。各区县和园区、部门相关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以统计部门审定的数据为准。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一)加强乡镇(街道)统计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应明确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根据乡镇(街道)的规模和经济总量,配备与所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调整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应充分听取区县统计部门的意见。村(社区)应当配备统计协管员或指定人员开展统计工作。市、区县政府要落实和解决统计协管员的工作补贴。
  (二)强化园区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园区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加强统计人员力量。各园区应设置统计职能部门或同级统计局派出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统计人员,确保园区统计任务落到实处。
  (三)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各级政府要将统计信息化纳入本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各级统计部门网络、机房及相关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联网直报提供技术保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保障统计调查必须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现代化。大力推进PDA等现代信息设备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在“四上”企业中大力推广应用统计电子台账,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管理工作
  (一)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坚持实事求是、数出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规范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等业务流程,恪守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四条红线”(先进库、再有数;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绝不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真实数据;由企业联网直报数据,绝不代填代报企业数据;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绝不自行修改企业任何数据)。
  (二)完善统计管理机制。加强统计报表制度管理,建立部门统计报表项目库。各部门开展地方性统计调查必须依法向当地统计部门报批,防止重复与交叉调查。未依法建立统计调查制度的指标不得纳入各级政府的规划或计划目标,不得将统计部门确定为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加强统计调查数据发布管理,由统计部门统一对外发布重要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有关部门确需对外发布重要数据的,须经同级统计部门同意,并备案。
  (三)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进一步完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协作机制,工商、税务、民政、编制、质监、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主动与统计部门进行资料交换,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准确、全面、完整。各级政府要协调工商、税务、住建、商务等部门,及时将规模较大的个体户转为企业、无证照个体户转为有证照个体户。要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基础数据共享库,确保及时将投资项目纳入统计监测。要加强对接近规模(限额)标准企业的动态监测,达到标准后及时纳入规模(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并对首次纳入规模(限额)以上统计的工业、建筑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与“五证合一”相适应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平台,将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一级,落实工作人员,夯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更新并动态维护。
  六、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水平
  (一)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各级政府要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要结合各类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大型调查和日常统计调查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把《统计法》作为领导干部培训学习班的固定内容,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清理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对直接给企业下达经济指标或诱导、要求企业按指标报数的文件,要求企业在上报数据前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以及将统计部门列为经济增长、居民收入、节能降耗等第一责任单位的文件,必须坚决废除。要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介予以曝光,对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市政府约谈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统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统计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
  七、进一步强化统计工作保障
  (一)重视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区县和园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各区县可参照省、市做法,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在区县统计局设置总统计师职位。根据中组部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系统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区县调整统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时应事先征求上级统计部门意见。要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关心基层统计人员工作、学习、生活,解决实际困难,要把高素质统计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在职统计人员的教育和培养工作。
  (二)保障统计经费足额到位。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统计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统计正常业务、统计信息化建设、大型国情国力普查、抽样调查和重点专项调查等所需经费,及时解决统计部门的实际困难,不断改善统计工作条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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