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6-013945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6〕32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7月05日 发布日期:  2016-07-05 16:30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金融办等单位2016年铜川市政策性
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05 16: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局、市气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制订的《2016年铜川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2016年铜川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果业局  市气象局  市保险行业协会
  

    为更好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三农”发展作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2016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是指全市各级政府将农业保险的组织推动纳入政府工作安排,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引导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规范、有效进行。政策支持是指财政部门对农业保险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补贴,以降低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业企业、种养殖小区、合作组织等)的投保成本和经济负担。依法合规是指农业保险工作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自主自愿是指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承保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自愿原则下签订农业保险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协同推进是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农业保险宣传、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防灾防损等工作中与有关部门和承保机构积极配合,支持各项工作及时、顺利开展。
  二、主要内容
  (一)试点品种。除能繁母猪、奶牛、小麦、玉米、苹果、核桃、森林等7个试点品种外,今年在印台区试点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属创新型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
  (二)投保要求。
  1. 能繁母猪、奶牛投保要求:品种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1年),能繁母猪畜龄在8月龄以上(含8月龄)4周岁以下(不含4周岁),奶牛畜龄在1周岁以上(含1周岁)7周岁以下(不含7周岁);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按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记录,且佩戴有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能繁母猪、奶牛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2. 小麦、玉米投保要求:须种植经种子管理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生长正常。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小麦、玉米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3. 苹果投保要求:树龄在4年以上且单株挂果50个以上的成龄苹果树所挂果品;生长正常,管理规范。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苹果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4. 核桃投保要求:良种品种树龄在4年以上且单株挂果270个以上的成龄核桃树所挂果品或普通品种树龄在10年以上且单株挂果270个以上的成龄核桃树所挂果品;生长正常,管理规范。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核桃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5. 森林投保要求:生长正常、管理规范的商品林、公益林。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林木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6. 生猪投保要求:品种在本地饲养2年(含2年)以上;单个生猪养殖场(户或企业)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被保险人账册齐备,能够提供规范的养殖档案或饲养记录;生猪在被保险人养殖场内持续养殖4个月(含4个月)以上,且生长和管理正常。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生猪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三)保障金额。能繁母猪每头1000元,奶牛每头3000-10000元,小麦、玉米每亩400元,苹果每亩2000元,核桃每亩1000元,森林每亩500元,生猪每头800元。
  (四)保险费率及财政补贴标准。
  1. 保险费率。能繁母猪保险费率为6%,保费60元/头;奶牛保险费率为6%,保费180-600元/头;小麦保险费率为3.75%,保费15元/亩;玉米保险费率为4.45%,保费17.8元/亩;苹果保险费率为4%,保费80元/亩;核桃保险费率为8%,保费80元/亩;森林保险费率为2‰,保费1元/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费率为6%,保费48元/头。
  2. 保费补贴。能繁母猪、奶牛保险保费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1%,市财政补贴9%;省管县的能繁母猪、奶牛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30%);苹果保险保费财政补贴50%(其中省财政补贴45%,市、区县财政各补贴2.5%);核桃保险保费财政补贴80%(其中省财政补贴60%,市、区县财政各补贴10%);森林保险(公益林)保费财政补贴9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市、区县财政各补贴7.5%;省属国有林场森林保险保费市、区县财政补贴部分由省财政承担);森林保险(商品林)保费财政补贴55%(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5%);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保费财政补贴70%(省财政补贴50%,市、区县财政各补贴10%)。
  小麦、玉米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小麦玉米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10号)要求执行。
  (五)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各承保机构按照保监发〔2015〕25号文件有关规定拟定保险合同,并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除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外,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单个险种保险合同全市统一费率、统一条款。各险种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为准。
  (六)承保机构和业务分配。 2016年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及业务分配等,按照省上要求执行。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区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保险承办机构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申请拨付流程,规范农业保险补贴工作。承保机构要如实填制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列明参与投保的村庄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名称、保单号、投保时间、承保数量、保费金额、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出与事实相符的承诺,由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经村联络员或参与投保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后,送当地农业、林业、果业主管部门审核。农业、林业、果业主管部门对相关保险品种承保数据进行审核后,分别加盖本部门公章。财政部门根据农业、林业、果业主管部门的审核确认情况,按照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原则上,财政部门应每季度与承保机构结算一次保费补贴资金。
  (三)建立考核和监督机制,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各区县要积极督促、协调承保机构落实“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五公开、三到户”服务规范。市、区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对承保机构的考核和监督机制,对当年各承保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若发现承保机构存在虚假承保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应当追回补贴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该承保机构在有关区域的承保资格。每季度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疫情时,市、区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召集有关承保机构对承保、理赔等工作取得的成效、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和应对措施。
  (四)鼓励创新,更好发挥农业保险支持农业现代化的作用。鼓励各区县与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合作,自主开展满足农业生产者特别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风险需求的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产量保险等多层次、高保障的保险产品。支持各区县、各金融机构通过农业保险解决涉农贷款风险大、抵押难等问题,发展保单质押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银保结合产品。对自主开展创新型农业保险较好的区县或险种,将积极向省上推荐,争取优先纳入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或根据开展情况争取省财政的奖励资金。
  (五)加强信息统计和沟通,谋划好下一年工作。承保机构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前,要积极与各区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落实好工作机制、试点规模、财政补贴等,定期向区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农业保险开展情况。各区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并跟进当地农业保险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各区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每年7月10日前,召集成员单位和相关承保机构,研究当年及下一年农业保险工作,编制下一年度保费财政补贴计划,于8月10日前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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