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5-028178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5〕79号
发文日期:  2015-11-15 发布日期:  2015-11-20 17:04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铜川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20 17:0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47号),铜川市交通运输局是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公路建设、交通运输、水路交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邮政行业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根据经济布局和全省公路交通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公路、交通运输、水路交通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和水上水下活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管理、船舶代理等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和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收费公路管理,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工作。
  (十)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和交通战备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公文管理、政务公开、宣传、保密、档案、安全、接待、信访、外事、后勤、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局系统维稳、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业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的资金筹措及拨付工作;负责局系统专项资金、行政经费的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监督及公路养建收费资金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审批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系统党建、共青团、工会等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考核、调配、辞职辞退、招聘、录用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运输管理科
  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道路、水路运输及地方海事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其他生产安全的协调工作;拟订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道路运输站(场)、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工作;负责城市客运及相关设施的规划、管理,拟订相关地方性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道路客运的衔接、协调工作;指导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和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客运运价有关工作;负责对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
  (四)公路科
  负责编制公路行业发展规划、建立公路建设项目库,拟订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养建的安全监管协调工作;负责公路建设项目设计评审、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工程造价管理、交竣工验收;负责公路设计、监理、施工、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查和资信市场管理;承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以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公路养护管理、路政执法管理、超限超载治理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公路应急管理工作及公路地质灾害防治、抢险保畅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公路绿化和交通流量调查工作;指导文明公路、文明段站建设;指导监督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做好公路建设技术研究、科研成果利用、专利技术审查和鉴定工作;负责公路基础数据库更新、公路建设养护统计工作。
  交通战备办公室(县级),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交通战备工作的办事机构。
  拟订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政策和措施;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对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审定)和竣工验收;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指导铁路、交通、邮电等部门拟定战时交通保障计划和应急保障方案;拟订交通动员和运力征用计划、方案;制定国防交通保障队伍的组训计划,组织指导战备训练演练及专业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国防交通科技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交通战备正规化建设;战时组织指导交通运输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兼任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工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交通战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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