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07644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城执发〔2020〕84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02 16:44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02 16:4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各行业监管单位:
  按照市安委办印发的《铜川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铜安委办发﹝2020﹞4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6月1日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深化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内容,根据《2020年铜川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2020年全局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局范围内统一开展,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制定学习计划,系统性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清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宣讲,通过宣讲、学习、培训等形式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意识。
  (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市安委办拟定于6月2日在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举行“陕西暨铜川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启动仪式,同时以网络直播的方式深入生产厂区,介绍凤凰建材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同步组织观看,按照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要求统一部署启动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全市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进行时”活动。各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认真开展隐患自查,通过“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充分动员企业职工参与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培训课程。利用网络视频、远程在线辅导等方式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辅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业务。企业要开展员工大培训、安全大讲堂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五)“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单位要按照全市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部署,结合防疫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以网上、线上为主要形式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利用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网络等平台,通过现场咨询、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拓展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要求。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开展融媒体、全媒体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相对规范的活动内容和模式。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引导和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演练活动,普及安全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一是要根据各单位特点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完善优化应急生产方案,加大物资储备投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二是各民营燃气行业单位结合行业实际,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三是各单位结合演练活动开展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将演练与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提高职工防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各单位结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安全生产专项能力集中执法行动要求,组织人员深入重点行业和企业,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安委办统一安排,“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至12月底结束。各单位要配合市安委办开展好“媒体记者安全生产陕西行”活动,对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进行报道。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各单位主动认领,建立台账,扎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成立由局长王国干为组长,副局长刘群利、邱彦刚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公用事业科,统筹推进活动开展。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策划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效果。各单位要要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三项攻坚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应急演练等内容,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在电视、报纸、网络、电子屏和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播放“安全生产月”知识、常识和公益广告,营造全局上下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宣传的重点内容,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加强信息交流,对“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宣传亮点活动以及“五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送。
  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3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期间,每周五前报送一周内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期间视频和图片资料,并于7月3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联 系 人:董方升
  联系电话:2806320
  邮    箱:5344413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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