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07004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住建发〔2020〕83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21 15:43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市地震局)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5-21 15:4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住建局,新区建设局:
  现将《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
  

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 
反馈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省住建厅印发的《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作为住建部门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问题,全面对照检查,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分类统筹推进问题整改与“三排查三清零“百日冲刺行动,真改彻改,为全面打赢住房安全攻坚战打好坚实基础。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整改任务:一般农户住房安全排查不到位,部分边缘户住房安全未统一出具鉴定表,个别危改户危房拆除或封存不彻底,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标识破损丢失。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省住建厅、省扶贫办《关于落实一般农户住房安全“四清一责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一般户住房安全核查和边缘户住房安全鉴定工作,对边缘户统一出具《住房安全排查鉴定表》。对鉴定为危房的立行立改,5月底前改造达标,建立清单签字背书。二是对采取拆除重建方式实施危房改造的,原则上旧房必须拆除,对于不能拆除,必须进行封存,建立到户台账,逐户核查分类整改,发现未折除旧房立查立改。三是按照住建部、国扶办等五部委文件规定,将标明农户住房安全性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单位信息的《住房安全排查鉴定表》和实施危房改造的《竣工验收表》,作为农村住房安全标识,逐村逐户进行发放。对住房安全标识破损丢失和不到位问题,按照省住建厅、省扶贫办《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农户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248号)要求,逐村逐户进行发放,县级住建部门要建立住房安全标识镇、村户发放台账并签字背书,指导镇、村分类发放到位,并做好逐户核查。
  责 任 人:王永平
  包抓责任人:高榕、郭小放、屈响应、席周亚、高丙丽
  牵 头 科 室:市危改办
  配 合 科 室:包抓各科室
  完 成 时 限:5月底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按照《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意见》,对照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区县住建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本地区整改工作。
  (二)集中整改。市县住建部门要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夯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举一反三,结合“三排查三清零”工作,逐村逐户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面整改到位。建立建档立卡户、一般户“四清一责任”和建新拆旧、安全标识整改清单,逐级签字背书,确保5月底全部“清零”。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按市委组织部具体安排,市住建局领导班子,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三排查三清零”发现问题,聚焦主体责任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存在的短板弱项,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作风建设等方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巩固提升。按照省、市脱贫攻坚要求,有序推进整改工作。5月底前,具体问题要全部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取得明显进展并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整改结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永平任组长,局包抓领导任副组长,局包抓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区县住建部门也要成立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夯实整改责任。市住建局按照省、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要求指导县区逐项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逐项审核。县级住建部门是整改工作的落实主体,要按照整改措施及要求,将整改工作逐项落实到人。
  (三)紧密协同配合。市县住建部门要加强与扶贫、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关问题整改。
  (四)注重整改实效。市县住建部门要强化作风建设,聚焦“怕慢假庸散”等问题,坚持直面基层走入群众,举一反三地抓好问题整改,实地查看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切实做到边查边改,彻查彻改,确保整改工作达标达效。 
网络编辑:袁琪
信息审核:袁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