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06289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创节水发〔2020〕6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07 14:44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铜川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5-07 14:4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市树立节约用水就是保护生态的意识,营造全民节水的良好氛围,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0〕100号)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10日至16 日,主题为“养成节水好习惯,树立绿色新风尚”。
  二、活动安排
  各区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在本区域、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围绕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宣传活动。
  (一)媒体宣传。一是在《铜川日报》开辟专栏,刊载市政府领导有关城市节水工作的文章,铜川水情,城市节水技术推广,管理经验介绍,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节水工作成就等。二是在铜川广播电视台开办专题,宣传节水知识,推介节水技术,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三是利用车载LED屏等面向社会公众的新媒体滚动播放城市节水宣传口号。(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工负责)
  (二)社区宣传。各区政府结合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在城市各居民小区开展节水宣传,通过小区电子媒体公益宣传、张贴标语、采取发放节水宣传资料等方式,推广节水技术,培养良好用水习惯,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公共建筑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本机关及下属单位多媒体电子屏,开展节水法律法规、节水技术和用水习惯的宣传,滚动播放宣传口号、播放宣传图片等。(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四)校园宣传。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通过讲述身边的节水故事、上一堂节水课、参观节水设施、亲身体验节水小技巧、办一期节水板报等方式,提高学生节水意识和技能,带动家庭节水。(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五)企业宣传。结合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工信局要在省市级节水型企业,尤其是用水量排名前十的行业(企业)以及排污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和服务企业,开展节水法律法规宣传,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方面节水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经验,提高用水效率。(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负责落实)
  三、工作要求
  今年是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年,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是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5项基本条件之一,各成员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2020 年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一是既要在本机关、本区域、本行业做好宣传,做出表率,又要督促指导区域内、系统内各单位按照要求搞好宣传工作,大力开展节水在社区、在公共建筑、在企业、在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民节水、惜水、亲水的良好氛围。二是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时机,健全长效宣传机制,让节水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海绵城市理念,提高城市水资源滞渗能力,因地制宜采取湿地恢复、截污、河道疏浚等方式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
请各成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节约用水和水环境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及时将节约用水典型进行总结,于5月19日16时前将活动总结、宣传视频、宣传图片等相关资料报送市节水创建办。

  附件: 2020 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 宣传周宣传口号

  联系人:张景浩              联系方式:2806320



                                          铜川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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