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0-00032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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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0年01月08日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19:06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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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专利资助的通知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1-08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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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铜川市专利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铜政办发〔2019〕29号),现就2019年专利创造资助及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铜川市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本市户籍居民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一项授权专利有多个权利人的,第一专利权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且资助只针对第一专利权人,由第一专利权人按照约定权利进行二次分配。
二、资助范围
1.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及持续缴费满6年及以上的授权发明专利;
2.2019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贯标第三方认证证书和通过省知识产权贯标领导小组验收的企业;
3.2019年在国家、省级创新活动中评选出的优秀专利;
4.2019年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企业;
5.2019年开展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风险预警、知识产权维权等工作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专利创造资助申报材料
1.填报铜川市2019年《专利创造资助申请表》(附件1);
2.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专利申请费、授权费、最后一次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单位申请应提供有效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等),个人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和验收的资助申报材料
1.填写铜川市2019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资助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验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申报资料
1.符合资助范围第3.4.5项的企业和个人填写铜川市2019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3);
2.企业申请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认证文件或验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助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需原件的,原件阅后当面退还。企业和个人均应在资助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
四、有关要求
1.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辖区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事项进行受理、审查、汇总、上报及资金发放。
2.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在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相应表格,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报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审查后,填写《铜川市2019年专利创造、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情况汇总表》(附件4),将申报资料及汇总表于2019年3月31日前报市局知识产权科。
4.市局审批后,将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汇总情况及有关规定兑付企业及个人的资助资金。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溪 张瑜
联系电话:0919-2836022
传 真:0919-2836022
电子邮箱:2818331804@qq.com
附件:1.铜川市《2019专利创造资助申请表》资金资助申请表
2.铜川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资金资助申请表
3.铜川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
4.铜川市2019年专利创造、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情况汇总表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屈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