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9-01126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科发〔2019〕39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22日 发布日期:  2019-07-22 16:05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评选市级科技示范镇、市级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的通知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9-07-22 16:0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新区管委会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县域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引导和支持乡镇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示范引领铜川市乡村全面振兴。依据《铜川市科技示范镇创建管理办法》(铜科发〔2019〕2号)、《铜川市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创建管理办法》(铜科发〔2019〕3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级科技示范镇、市级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级科技示范镇应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1.产业发展优势明显;
  2.优势主导产业具有核心竞争力,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优势主导产业比重超过30%,至少有1家销售额超3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
  3.建有一个县级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个县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县域科技创新示范站);
  4.拥有1个以上科技型企业,且与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5.有一支不少于5人的科技特派员队伍;
  6.建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能够为科技示范镇及周边乡镇特色产业发展提供较完善的专业化服务;
  7.镇(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科技推广工作,有推动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文件及支持方式。
  (二)市级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应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1.建有1个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园(示范基地);
  2.示范新品种2个以上,推广新技术1项以上,探索新模式1项以上;
  3.拥有1个电商驿站和1个科技书屋;
  4.拥有1个以上科技特派员;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年人数达2人以上;
  5.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覆盖率达70%以上;
  6.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达70%以上。
  二、申报程序
  1.铜川市科技示范镇、示范村由镇政府或村委会向所在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申报单位需填报铜川市科技示范镇(村)创建申报表(附1),铜川市科技示范镇(村)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附2),铜川市科技示范镇(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情况表(附3)。
  2.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报送。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论证,现场考察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铜川市科技示范镇”、“铜川市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并给予后补助支持。
  4.市科技局将从被认定的铜川市科技示范镇、铜川市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省级科技示范镇和科技示范村。
  三、有关要求
  1.科技示范镇:每区县至少推荐1项。
  2.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耀州区、宜君县至少推荐3项,印台区至少推荐2项,王益区、新区至少推荐1项。
  3.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合作交流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王 晶
  电   话:0919-3183068
  传   真:0919-3183125
  电子邮箱:57750295@qq.com


  附件:1.铜川市科技示范镇创建申报表.doc

     2.铜川科技示范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提纲.doc

     3.铜川市科技示范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表.doc

     4.铜川市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创建申报表.doc

     5.铜川市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提纲.doc

     6.铜川市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表.doc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2日


网络编辑:李雯
信息审核:陈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