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19-01095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
发文文号: |
铜教发〔2019〕134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07-16 11:34 |
公文时效: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
实践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7-16 11:34
阅读:人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6日
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车让人·人守规”
文明交通实践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文明交通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增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的安全出行和文明交通观念,不断提升学生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文明交通意识,努力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创建,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通过实施“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行动,教育全系统广大师生和干部职工切实增强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崇尚礼让,追求和谐,积极争做文明市民,通过交通文明推动城市文明,充分展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全市教育系统文明程度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目标任务
“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按照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委《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公通字[2017]16号)的通知要求,以遵守交规、车辆礼让、行人守规、人车和谐、交通顺畅、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及时曝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使广大师生和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车辆不闯不抢红灯、礼让行人,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城市交通更加文明,公共秩序更加和谐,使“车让人·人守规”的“蝴蝶效应”在全市教育系统蔚然成风。
三、行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以校为单位,利用晨会等集会时段,召开一次“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共建文明城市”教育动员大会;开展一场“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讲座;举办一次“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主题班会;召开一次“小手拉大手、同行文明路”家长会;办一期“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黑板报或宣传专栏;举行一次“让斑马线成为风景线”文明交通征文活动。
(二)引导教育学生坚决做到“四不准”和“四必须”。引导教育学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培养文明交通习惯。坚决做到“四禁止、四必须”,即:禁止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禁止乘坐无牌无证车、超员超速车、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等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黑车”;禁止闯红灯、边走路边看书看手机和追逐打闹;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乘坐摩托车必须戴好安全帽;乘坐汽车必须系好安全带;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必须记住肇事车辆号牌并立即报警。
(三)落实日常提醒警示制度。各学校、幼儿园在校门口显著位置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提醒警示学生及家长;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由最后一节课的任课教师提醒学生在放学时段注意交通安全。通过校园广播,在每天课间休息时间和放学离校时段,向学生播放道路文明交通常识,不断强化广大中小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
(四)开展文明交通宣讲进校园活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交警大队深入学校开展文明交通宣讲活动。各相关学校要密切配合,做好宣讲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争取交警部门的支持,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主动邀请交警同志到学校开展文明交通宣讲活动,主动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校园门前的交通安全管理,共同解决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各区县、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和方式,提醒引导学生家长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强化文明交通理念和作为学生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以自身模范行动教育影响学生养成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6—7月)。各区县、各学校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在报纸、电视、网络、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体发出倡议,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启动活动,在全教育系统营造“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氛围。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9年8—10月)。各区县、各学校按照“车让人·人守规”的总体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在全系统尽快实现“车不让人、人不守规”到“车辆让人、人守交规”的有效转变,确保专项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常态保持阶段。通过持之以恒地组织开展“车让人·人守规”主题实践活动,使广大师生和干部职工交通法规意识不断增强,机动车礼让行人成为一种习惯,行人遵守交规成为一种自觉,全市交通秩序大幅改善,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铜川教育新形象不断显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力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教育,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治本之策,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各区县、各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文明交通教育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等工作原则和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班子成员、各项工作负责人和教师,都应自觉担负起对学生进行文明交通教育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做到常抓不懈。通过“校讯通”、公开信、家长会等有效形式,密切家校联系,大造宣传舆论声势,积极争取广大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学生的文明交通教育工作。
(四)跟踪指导,强化督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及时通报与反馈教育活动情况。市教育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学校、幼儿园文明交通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各区县、局属学校于7月20日前将文明交通“车让人·人守规”文明实践行动实施细则,10月底前将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各区县、各学校要加强工作经验总结和工作规律的探索,对于主题实践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和上报。
网络编辑:闫静
信息审核:李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