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9-009608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照景发〔2019〕15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6-20 10:14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照金景区管委会
照金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照金景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06-20 10:1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委属各局办、下属事业单位、景区各经营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铜川市安委会发[2019]3号)和《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为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现将《照金景区管委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十二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2、消防安全联络表


                                                                                                                                                        照金景区管委会
                                                                                                                                                        2019年5月28日

 
                                                         照金景区管委会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确保景区消防安全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成立照金-香山景区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闫新民  照金景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郝亚丰  照金景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崔保升:照金景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贺保佳:照金景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管委会各局办、下属事业单位、陕西照金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铜川市照金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照金村集团 。
  照金香山景区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经济发展局,负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市文化旅游局(文物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景区和自身工作实际,突出12类问题,制定消防安全行动工作方案。
  (一)检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景区各经营公司、景区建设工地在办公场所装修,建设装饰工程中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隔热保温层,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的,要进行彻底自查,相关单位组织检查。对正在使用上述材料装修装饰的立即停止,重新邀请专家论证调整方案,已经实施的立即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建设管理局、陕西照金公司、铜川市照金公司、照金村集团)
  (二)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和文物古建防火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森林防火和文物古建防火要求对景区森林资源、文物古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建立台账,督促景区经营公司开展自查,建立完善制度和应急预案,购置相关消防设施,成立专门机构,开展日常消防相关工作。(陕西香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照金革命旧址管理处)
  (三)认真开展景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景区各经营公司,对各自管理经营范围内的景点、餐饮、酒店、住宿、办公、公共聚集场所等火灾多发区域要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人员逐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建立检查台账,专人负责,实行整改销号,逐一落实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森林防火和电气火灾隐患。(经济发展局、陕西照金公司、铜川照金公司、照金村集团)
  (四)加大红色旅游名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镇区商业街、管理用房、酒店、日间照料中心、全面健身馆、展厅、办公场所等区域对照整治重点的十二类突出问题做好镇区消防安全工作。(陕西照金公司、照金村集团)
  (五)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防控灭火救援能力。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普及消防知识和增强消防法制意识。各景区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和定期灭火疏散演练,真正掌握简单实用的灭火方法和逃生技能,提高自防救援能力。(经济发展局、宣传营销办公室、陕西照金公司、铜川市照金公司、照金村集团)
    三、实施步骤
  (一)对照标准,自查自纠。
   5月底前,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各单位结合景区实际对照12类场所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照金景区管委会经发局(电话:0919-6931199)。
 (二)集中检查,严格督办。
   照金景区管委会组织相关单位结合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检查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检查台账。针对突出风险,通报情况,督促隐患单位落实责任。对于久拖不改的重大隐患,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景区各相关单位7月底前将排查情况书面报照金景区管委会经发局。
 (三)做好总结,验收迎检。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迎接市文化旅游局组织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各单位要将本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达到标准。
   2.加强领导,夯实任务。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详细检查整改方案上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深入一线,跟踪督促,确保整治效果。
  3. 加强宣传,督促落实。根据工作进展,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每个单位确定一名消防安全联络员,管委会相关单位要及时检查跟进,督促经营单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消防安全隐患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游客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景区环境。
   
  附件:
  十二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 单位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 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 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5. 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1. 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 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 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 楼梯间、前室等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 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 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 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严禁锁闭,必须保持畅通。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 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 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3. 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 消防水泵控制柜、防排烟风机处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 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 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 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 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不落实
  1.控制室持证上岗人员数量不足的,督促单位按照每班2人、24小时值班要求,配齐人员。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不熟悉应急处置程序,不能有效落实的,督促单位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八、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有待加强
  1.施工工地消防临时水源、消防车道、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缺失,消防安全管理缺位的,督促设置临时消防水池、消防竖管和接口、配齐水带水枪和灭火器材,开展消防灭火救援演练,加强防火巡查、检查,严禁工地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供施工人员居住。
  2.汲取巴黎圣母院火灾事故教训,文物古建修缮工地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修缮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 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 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十、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 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 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消除整改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十一、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警、扑救初期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十二、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微型消防站队员要加强自身“四个能力”建设,积极做好防火检查、巡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初期火灾扑救工作。必须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网络编辑:孙娜
信息审核:郝亚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