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一月政策(5.1-5.31)
来源: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01 08:0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一月政策”栏目为你梳理每一月与你我息息相关的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帮你速览每月新政,方便办事创业,共建美好铜川。



我市关于印发《铜川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解:铜川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全面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和效益,增强节约用水意识,加快节水型城市创建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072号)及陕西省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点击查看



我市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解:铜川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3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点击查看




我市关于印发铜川市支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贷款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铜川市支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化解不良
贷款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进度,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特制订《铜川市支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贷款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工作方案》。   >>>>点击查看



我市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因机构改革和市政府领导变动,经研究,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点击查看




我市关于公布铜川市规划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铜川市规划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陕西省原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用发〔2017〕25号)要求,我市规划区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经市政府2018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现予以公布。  >>>>点击查看



我市关于印发《财税金融促进产业发展十二项措施》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财税金融促进产业发展
十二项措施》的通知


  

  《财税金融促进产业发展十二项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点击查看
网络编辑:贺萌颖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