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一月政策(9.1-9.30)
来源:市电子政务办 发布时间:2016-09-30 08:1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一月政策”栏目为你梳理每一月与你我息息相关的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帮你速览每月新政,方便办事创业,共建美好铜川。 


铜川: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有关工作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决定对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开展第三次大督查。为配合做好第三次大督查,进一步推动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发明电〔2016〕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点击查看


铜川市印发《铜川市重大前期项目工作管理办法》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重大前期项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各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项目业主抓重大项目前期策划、包装及组织实施的主体作用,切实解决我市前期项目储备不足、质量不高、推进乏力的问题,持续增强重大项目对资源型城市深度转型及促投资稳增长的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点击查看

 

铜川: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项目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项目的通知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6〕34号),省政府决定取消和部分取消行政审批等项目11项,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3项。>>>>点击查看


9月20日市政府召开第76次常务会议

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

 


   9月20日,市长杨长亚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铜川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铜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铜川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事项。5名公众代表列席会议。 >>>>点击查看  图解: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


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

 

 

  为了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促进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如期完成,根据全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175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把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促投资、稳增长的一项关键举措来抓。>>>>点击查看


市政府办公室发文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中政务舆情回应的工作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通知如下:>>>>点击查看

 

市政府办公室发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统计工作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统计工作通知如下:>>>>点击查看

 

促投资、稳增长,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和集中开工重点项目的建设进程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百天百项百企百亿”投资促进行动的通知

 

 


  根据全市当前项目建设、投资增长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为了千方百计促进投资、稳定增长,确保全年投资目标任务完成,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百天百项百企百亿”投资促进行动。>>>>点击查看

 

市政府办发文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陕西省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7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点击查看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31号)和《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现提出以下意见:>>>>点击查看

 

我市出台铜川市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奖励实施细则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利用存量商品住房

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了规范我市利用存量商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奖励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省级奖励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36号),制定本细则。>>>>点击查看 

 

我市出台铜川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点击查看


市政府办发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点击查看 


网络编辑:周治江
信息审核: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