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信用管理办公室
关于征求《加强个人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市信用办
发布时间:2018-03-1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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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及《陕西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切实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经市政府同意,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办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个人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可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1日。
通讯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市信用办
邮政编码:727031
电话/传真:0919-3155389
电子邮箱:tccredit@163.com。
附件:
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doc
铜川市信用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网络编辑:乔诚
信息审核:贺萌颖